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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宝塔石化集团董事局主席、总裁、银川大学校长 孙珩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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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珩超 1960年3月出生,1983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曾任教于兰州大学法律系,主讲国际法、国际私法,著有《现代国际法原理》、《国民经济管理法律制度》等著作,曾任甘肃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副会长;1993年涉足商业经济领域,创办了甘肃省商务代理公司,后任甘肃省商务联合会首任会长;1997年赴宁夏创办宁夏宝塔石化公司,经过10年辛勤奋斗,企业现已有分公司、子公司29个,2003年组建企业集团,石油炼化向精细化工方向快速发展,企业现有职工4000多人,资产总额近45亿元;1999年孙珩超先生依托企业创办的银川大学,现有在校生5000多人,是宁夏唯一一所民办高校,2007年6月通过了教育部专家组对该校的人才培养评估;孙珩超现为兰州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宁夏大学、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兼职教授,复旦大学校董,自治区第八届政协委员,宁夏石油化工协会会长,宁夏行政法学会副会长,宁夏工商联副主席,全国工商联常委,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在发展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孙珩超先生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重视企业文化建设,使企业健康稳定向前发展,为振兴民族经济、发展民族教育事业、维护民族地区团结与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2006年3月,孙珩超被评为“宁夏2005年十大经济人物”,被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授予“关爱员工、实现双赢的优秀民营企业家”,“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被国务院西部发展研究中心授予“西部大开发杰出贡献奖”,2006年12月,被中央统战部等六部委授予“全国非公经济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荣誉称号并受到贾庆林等中央领导同志的亲切接见。
2007年孙珩超先生当选宁夏首届十大慈善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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