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银川 >> 公示公告 >> 公告
 
治理“小金库”举报方式公告
2009-06-04 来源:市财政局

为全面贯彻全国“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我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自治区纪委 监察厅 财政厅审计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银川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受理群众举报,并接受群众的监督。

举报电话:6888821,6888809; 传真:6888809;

电子邮箱:ycjctfk@163.com

通信地址:银川市财政局监察条法科,银川市北京中路166号,邮政编码:750011。

根据《实施办法》,对举报有功单位和人员,按照查出并已入库的税款或收缴财政的“小金库”资金数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对举报人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以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银川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相关链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