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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
2009-05-21

关于我区2008年电价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号:宁价商发[2008]19号

各市、县(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宁夏电力公司,宁夏发电集团,国电集团西北分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宁夏分公司,华能宁夏能源有限公司,中电投宁夏能源有限公司,宁夏电力投资公司,各有关发电厂(公司):

为了缓解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保障电力供应,促进资源节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西北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679号)精神和要求,适当提高我区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解决电网建设还本付息,提高可再生能源征收标准,解决部分老电厂电价偏低,疏导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适当扶持空冷发电机组等有关问题,结合我区实际,商有关部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区2008年用电价格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为缓解煤炭价格上涨对电价的影响,我区电网统调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含税,下同)每千瓦时提高0.69分(已关停机组不在此次调价范围内)。同时,适当提高部分电价偏低电厂、大型空冷燃煤发电机组的上网电价。调整后标准见《宁夏自治区发电厂(公司)上网电价表》(表五)。

二、提高我区电网统调范围内新投产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新投产且安装脱硫设施的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调整为0.2583元,未安装烟气脱硫设施的机组在此基础上每千瓦时扣减0.015元。新投产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后,上网电价一律按上述价格执行。以上脱硫电价经自治区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由自治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如环保部门监测结果显示电厂脱硫设施未正常运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脱硫电价。

三、提高我区燃煤发电机组超时上网电价。全区电网统调范围内脱硫燃煤机组发电利用小时超过5500发电小时以外的电量每千瓦时统一提高到0.2213元执行,未安装烟气脱硫设施的机组在此基础上每千瓦时扣减0.015元。对脱硫电价的管理同本文第二条的规定。

四、为适当解决西北电网公司投资西北跨省输电线路(新建)的还本付息问题,在我区销售电价(除居民、农业、化肥生产用电)中统一加价0.05分/千瓦时。

五、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提高至每千瓦时2厘钱。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及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西北电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1679号)的要求,向全网除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和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的全部销售电量征收,其中我区化肥生产企业用电按1厘/千瓦时征收,其余用电按照2厘/千瓦时的标准征收。加宁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用电量可再生能源附加调整为每千瓦时2厘。

六、调整我区销售电价结构。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将我区商业用电、非居民照明用电和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三类统一归并为“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并相应提高我区电网销售电价。各类用电中大工业用电平均提高2.3分(每千瓦时,下同),一般工商业用电平均提高1.5分。此次调价对居民生活用电、农业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

七、调整后全区电网城乡各类用电销售电价按《宁夏自治区电网销售电价表》(表一)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按《宁夏电网峰谷电价表》(表二)执行。地方中小化肥、多级扬水提灌和深井提灌电价按(表三)执行,地方中小化肥峰谷分时电价按(表四)执行。

八、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峰谷范围及时段划分,仍按国家计委、电力工业部计价格[1995]596号文件规定执行。

九、实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在不影响电网安全、经济运行的前提下,凡实际使用容量在供用电合同核准数之内的,可按容量,也可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具体由用户选择,在一年内保持不变。但最大需量低于核准容量的40%时,应按40%计收;凡实际使用容量超过供电合同核准容量数的,其全部基本电费按最大需量计收。

十、对实行功率因素调整电费的用户,按《宁夏自治区销售电价表》中对应的用电类别和电压等级电价的全额电费进行计算。有关力率调整电费办法仍按水利部、原国家物价局(83)水电财字第215号和宁夏电力局宁电用字(84)10号、宁电用字(84)196号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农业经济作物和养殖业用电按农业生产电价执行,对列入我区政府退耕还林计划的农业种植灌溉用电,按贫困县农业排灌电价执行。

十二、以上电价自2008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以前凡与本文规定不符的,以本文为准。

十三、电煤涨价后,电力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挖潜降耗,努力消化煤价上涨等成本增支因素;煤炭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不得擅自提价。

十四、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电力管理部门要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本通知规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准确、顺利实施。各级价格检查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法。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报自治区物价局。

附件:一、宁夏自治区电网销售电价表

二、宁夏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

三、宁夏地方中小化肥、多级扬水及提灌电价表

四、宁夏地方中小化肥峰谷分时电价表

五、宁夏自治区发电厂(公司)上网电价表

二○○八年七月三日
 
表一:宁夏自治区电网销售电价表
                                                                         2008年                   单位:元/千瓦时
  电 分 类
 度 电 价
基本电价
不满
1千伏
1—10千伏
35—110千伏以下
110千伏
220千伏及以上
最大需量
变压器容量
元/千瓦·月
元/千伏安·月
一、居民生活用电
0.4486
0.4486
 
 
 
 
 
二、一般工商业用电
0.7200
0.7000
0.6800
 
 
 
 
      其中:中、小化肥生产用电
0.4490
0.4390
0.4290
 
 
 
 
三、大工业 用电
 
0.4210
0.4010
0.3810
0.3600
38
30
     1、青铜峡铝厂电解铝生产用电
 
 
 
0.3810
0.3600
38
30
     2、中、小化肥生产用电
 
0.2950
0.2800
0.2700
0.2650
38
30
     3、三十万吨及以上化肥生产用电
 
0.3880
0.3700
0.3500
0.3290
38
30
     4、电石、铁合金、碳化硅生产用电
 
0.3930
0.3730
0.3630
0.3530
38
30
四、农业生产用电
0.4270
0.4170
0.4070
 
 
 
 
     其中: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
0.2560
0.2460
0.2360
 
 
 
 
注: 1、上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外,均含三峡基金0.4分和农网还贷资金2分;除贫困县农业排灌和农业生产电价外,均含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16分;除农业生产、贫困县农业排灌、青铜峡铝厂一、二期电解铝生产电价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1分;青铜峡铝厂一、二期电解铝生产用电2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暂缓征收。
2、上表所列价格除居民生活、农业生产、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化肥用电0.1分钱,其他用电0.2分钱。
 3、抗灾救灾用电、中、小化肥生产用电,按表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执行。
    4、全区农村乡镇各类用户电价按此表执行,该电量电价中均含农网维护费平均为0.1934元/千瓦时,不含1分钱城市附加费。
    5、电气化铁路的包兰段、宝中段用电,其基本电价按本表执行,电度电价分别按0.574元、0.578元执行。迎水桥--甘塘段按本表大工业电价执行。
    6、上表所列电石、铁合金、碳化硅生产用电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达到生产规模或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且达标排放的企业生产用电。
 
 
 
 
 
 
 
 
 
 
 
 
 
表二:宁夏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
                                                                       2008年                   单位:元/千瓦时
电价分类
电压等级
时段
高峰
平段
低谷
一、大工业用电
1、大工业用电
1--10千伏
0.5744
0.421
0.2676
35千伏
0.5464
0.401
0.2556
110千伏
0.5184
0.381
0.2436
220千伏及以上
0.4890
0.360
0.2310
2、青铜峡铝厂电解铝生产用电
110千伏
0.5184
0.381
0.2436
220千伏及以上
0.4890
0.360
0.2310
4、中、小化肥生产
1--10千伏
0.3984
0.295
0.1916
35千伏
0.3774
0.280
0.1826
110千伏
0.3634
0.270
0.1766
220千伏及以上
0.3564
0.265
0.1736
5、电石、铁合金、碳化硅生产用电
1--10千伏
0.5352
0.393
0.2508
35千伏
0.5072
0.373
0.2388
110千伏
0.4932
0.363
0.2328
220千伏及以上
0.4792
0.353
0.2268
6、三十万吨及以上化肥生产用电
1--10千伏
0.5286
0.388
0.2474
35千伏
0.5034
0.370
0.2366
110千伏
0.4754
0.350
0.2246
220千伏及以上
0.4460
0.329
0.2120
二、一般工商业用电
不满1千伏
0.9930
0.720
0.4470
1--10千伏
0.9650
0.700
0.4350
35千伏
0.9370
0.680
0.4230
其中:中小化肥生产用电
不满1千伏
0.6140
0.449
0.2840
1--10千伏
0.6000
0.439
0.2780
35千伏
0.5860
0.429
0.2720
三、农业生产
不满1千伏
0.5882
0.427
0.2658
1--10千伏
0.5742
0.417
0.2598
35千伏
0.5602
0.407
0.2538
注:1、此表峰谷电价按平段上、下浮40%计算。
       2、峰谷电价计算基础不含基金和附加费。
 
表三: 宁夏地方中小化肥、多级扬水和深井提灌电价表

电价类别

电度电价

基本电价

不满1千伏

1--10千伏

35--110
千伏

110千伏
及以上

最大需量
元/千瓦/月

变压器容量
元/千伏安/月

地方中小化肥电价

非普工业

0.36

0.36

0.357

 

 

 

大工业

 

0.213

0.21

0.205

31

23

多级扬水提灌电价 固海、盐环定、红寺堡和固海扩灌扬水用电

0.06

     
其他自治区多级扶贫扬水用电  

0.09

     
农村深井提灌电价(含政府投资抗旱机井) 0.195
注:
1、地方中小化肥电价中包括三峡基金0.4分、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1分、库区移民后扶基金0.16分、可再生能源附加0.1分钱。
2、全区农村深井提灌电价不分电压等级和井深,到户价统一执行0.195元/千瓦时。
3、多级扬水按总扬程计价。对未列入自治区多级扶贫扬水的用户(已经批复的按原文件执行),扬程在50米及以上的按农村深井提灌电价执行,扬程50米以下的按贫困县农业排灌电价执行。
4、上表列多级扬水、农村深井电价不包括农网还贷资金、三峡基金0.4分、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1分、库区移民后扶基金0.16分、可再生能源附加0.2分钱。
 
表四:地方中小化肥用电峰谷分时电价表
 
                                  2008年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
电压等级
时段
高峰
平段
低谷
地方中小化肥生产
一般工商业
不满1千伏
0.480
0.360
0.240
1--10千伏
0.480
0.360
0.240
35千伏
0.476
0.357
0.238
大工业
1--10千伏
0.282
0.213
0.144
35千伏
0.278
0.210
0.142
110千伏
0.271
0.205
0.139
 
注:1、此表峰谷电价按平段上、下浮35%计算。
         2、峰谷电价计算基础不含基金和附加费。
 
附表五:宁夏自治区发电厂(公司)上网电价表
 
                                    2008年              单位:元/千千瓦时

电厂名称

装机容量
(万千瓦)

上网电价

备注

 

 

 

 

宁夏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23

243.3

 

国电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132

243.6

 

国电大武口电厂

42

243.3

其中:3#、4#机组执行脱硫电价258.3元/千千瓦时

英力特大武口电厂#3、4增容

2

245.5

其中1万装机容量执行脱硫电价260.5元/千千瓦时

国电石嘴山电厂技改工程

66

258.3

含脱硫电价

新源公司

1.2

313.1

其中0.6万装机容量执行脱硫电价328.1元/千千瓦时

银川热电厂

7.4

424.2

含脱硫电价

沙坡头水电厂

12.03

292.8

 

中电投青铜峡水电厂

27.2

170

 

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66

243.3

 

宁夏发电集团马莲台发电厂1#、2#机

66

258.3

含脱硫电价

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27

258.3

含脱硫电价

英力特石嘴山电厂#5、6

5

261.3

 

中宁发电厂#1、2

5

261.3

 

石嘴山发电厂#7、8

10

342.4

 

华电宁夏灵武发电厂

120

259.8

含空冷、脱硫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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