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
推进农村新型金融组织建设
2009-02-09
 
银川市发改委副主任、金融办主任 昝世英

切实推进我市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建设,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在金融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一是各有关部门要对已设立的小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组织加强业务指导,规范经营行为,防范经营风险。二是要充分利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的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在我市开展村镇银行和资金互助社的试点名额。国务院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支持我区积极开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试点工作。当前要做好试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待名额下达后即可组织实施。三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的精神,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在对目前已有的农村各类专业合作社进行调研分析的基础上,选择对信用合作有较强需求、生产经营规模较大、运做比较规范的专业合作组织,增加信用合作的职能。可将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作为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的启动资金。四是继续争取财政部、扶贫办在我市的贫困村设立扶贫性质的发展生产互助资金组织,支持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脱贫致富。五是继续发挥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和新成立的邮政储蓄银行服务“三农”的主渠道作用。牢固树立为“三农”服务的宗旨,以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为依托,为农户、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要支持和引导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利用品牌和网点优势,扩大信贷规模。六是要尽快建立支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和农业保险补贴基金,引导和鼓励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到农村地区开办面向“三农”的贷款公司,开发适合“三农”的金融产品,支持农村经济发展。鼓励各保险机构开办各项农业保险,分散和降低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七是要进一步加大农村地区的信用制度建设,改善农村金融生态。通过开展信用农户、信用企业、信用村、信用乡镇等评选工作和金融机构对守信村镇、企业、农户的信贷倾斜及优惠政策,不断提高农民的信用意识,为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建设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