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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一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
2010-01-08

银学组办通〔2010〕1号

第一、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三批联动集中整改”活动的通知》(银学组发[2009]16号)和《关于开展第一批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回头看”的通知》(银学组办通[2009]54号)文件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的后续工作,促进三批联动整改,市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对第一、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整改落实后续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0年1月11日—25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通知)

二、督查内容

1、学习贯彻市委十二届六次全委会精神情况;

2、落实《关于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三批联动集中整改”活动的通知》(银学组发[2009]16号)文件情况;

3、落实《关于开展第一批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回头看”的通知》(银学组办通[2009]54号)文件情况;

4、领导干部下联系点开展工作的情况。

三、督察方式

这次督查主要采取听汇报、查看资料、座谈和到实地走访了解等方式。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在自查和整改的基础上,形成汇报材料,分别报市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综合组和督查组,材料要求数据准确、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

2、各督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和掌握情况,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标准要求,对存在问题要及时指出、督促整改,督查结束后形成督查情况汇报报市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

附:各督查组成员名单及督查单位

银川市学习实践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月6日
  

督查组

督查单位

第一组

刘 涛
李树波
李振中
马文阳
王文海
黄 静
王 萍

兴庆区、灵武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管理局、市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局、市园林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外事办、市信访督办局、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研究室、市旅游局、市体育局、市经济技术合作局、市地震局。

组长:刘 涛 联络员:王文海 联系电话:13895115788

第二组

姚新民
李承强
霍秀荣
徐 清
李 炯
崔晓辉

金凤区、西夏区、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政策研究室、市编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银川晚报社、银川广播电视台、市档案局、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法制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市残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发改委。

组长:姚新民 联络员:李承强 联系电话13709502000

第三组

武玉兰
张跃进
王玉义
童 民
柳 斌
王 伟
罗玉军

永宁县、贺兰县、市安监局、市志办、市民防局、市供销社、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西夏陵区管理处、贺兰山岩画管理处、银西防护林管理处、市仲裁委、市代建办、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粮食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邮政局、市烟草专卖局、市气象局、市自来水公司、银川卧龙变压器公司、市中医院、唐徕回民中学、宁人律师事务所、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东管委会。

组长:武玉兰 联络员:童 民 联系电话:13995215750

第四组

何登虎
陈清让
吴彦忠
张世生
时钦华
王长峰
虞 红

市公交公司、市煤气供热总公司、市建设工程综合监测站、市保安服务公司、市新华书店、市食品公司、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市经济适用房开发公司、鸣翠湖生态旅游开发公司、宁夏阅海实业集团、宁夏哈纳斯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市机动车辆安全检测中心、市紧急救援中心、银川铸龙公司、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银川维维北塔乳业有限公司、市房地产担保置换有限公司、市物资集团公司、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口腔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盐业公司、市军粮供应站。

组长:何登虎 联络员:吴彦忠 联系电话:1399511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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