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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第一再生水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启动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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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川市市政管理局 2019-05-23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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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现对银川市市政管理局银川市第一再生水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启动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全面了解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银川市第一再生水厂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位于银川市兴庆区,东至经一路,西至友爱街、银新干沟,南至大连东路延伸段。

建设内容:总占地面积23.3公顷,总投资150477.87万元,主要建设污水再生水厂1座,主要构筑物包括:格栅、曝气沉砂池、A/A/O生物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砂滤池、接触消毒池,以及臭氧制备间、加药间等辅助设施,项目采用“AAO+高效沉淀池+砂滤池”污水处理工艺进行污水处理,出水主要用于城市杂用水、工业用水和景观环境用水等,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规模为30万m3/d。

二、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银川市市政管理局

联 系 人:汤进忠

联系电话:0951-6013019

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19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评价单位:宁夏汇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见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及途径

可现场提交或邮寄,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19号,联系人:汤进忠,联系电话:0951-6013019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银川市市政管理局       

2019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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