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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宁夏将取消婚姻和收养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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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川日报》 2017-03-30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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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相关通知,自治区从今年4月1日起,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包括涉外婚姻和涉外收养登记费,两项每年将减免经费100万元左右。

  2016年全区全年结婚6万余对,离婚1.5万对左右,补领证件3万对左右,国内收养50例,涉外收养10例,涉外婚姻50对,全年产生的相关收费在100万元左右。

  此举属取消或停征的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单位性收费之一,要求各地严格按照规定取消相应收费。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单位将按照行政法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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