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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不再新设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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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新闻网 2018-02-13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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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宁夏将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在去年改革的基础上,认真做好行政编制置换、人员过渡登记和分流安置等后续工作,全面完成改革试点任务。 

  今后,不再将行政职能交由事业单位承担,不再新设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自治区编办将组织开展“回头看”,重点督查各地改革落实情况,坚决防止机关行政职能“回流”事业单位,切实巩固改革试点成果,确保我区改革试点工作经得起中央的检查和时间的检验。同时,将稳步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按照自治区《关于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坚持先易后难,分类施策,分步推进,确保平稳过渡。对经济效益较好的事业单位积极推进转企改制,成熟一个转一个;对人员、资产规模较小、转制后难以生存的经营类事业单位适时进行撤并,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逐步退出事业单位序列,减少对市场的干扰。逐步压缩经营类事业单位的编制规模,现有空编全部收回,编制“空一收一”,人员“只出不进”,减轻人员分流安置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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