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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首次公布月度环境空气质量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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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川新闻网 2018-03-15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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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了我区5市和宁东、8个市辖区、14个县的1月份环境空气质量(剔除沙尘天气)排名情况,这标志着宁夏在全国率先、西北地区首家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到县、考核到县。据了解,今后每月、季度、半年和年度空气质量的排名情况均将向社会公布,而空气质量不降反升的市、县(区)政府领导,将被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通报约谈。1月份,五市中空气质量最好的是固原市,而我市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在五市中排名第一,8个市辖区中空气质量最好的是原州区,14个县(市、区)中空气质量最好的是隆德县。 

  日前,我区出台《201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通报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依据《方案》,我区自2018年1月起,将对5市和宁东、8个市辖区、14个县(市、区)剔除沙尘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评价、排名,每月、季度、半年和年度向社会公布。与此同时,建立约谈机制,每月对环境空气质量(PM10、PM2.5、优良天数比例)不降反升的市、县(区)政府(含宁东基地管委会)领导,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通报约谈。PM10、PM2.5、优良天数比例3项指标中,有1项不降反升的,约谈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地市政府分管领导;有2项及以上指标不降反升的,约谈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地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环境空气质量不降反升的,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提出约谈建议,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主席进行约谈。每半年环境空气质量不降反升的,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提出约谈建议,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进行约谈。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降反升的,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提出约谈建议,报请自治区党委书记进行约谈。 

  1月份,五市和宁东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排名依次是固原市、吴忠市、中卫市、宁东基地、石嘴山市、银川市;改善幅度由大到小排名依次是银川市、吴忠市、石嘴山市、宁东基地、中卫市、固原市。其中,银川市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最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同比下降42.4%,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同比分别下降41.8%、46.7%;固原市虽然环境空气质量综合评价最好,但同比改善幅度最小,特别是细颗粒物(PM2.5)同比上升12.2%,是五市和宁东排名通报中唯一一个不降反升指标。 

  1月份,8个市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排名依次是:原州区、利通区、沙坡头区、惠农区、金凤区、西夏区、大武口区、兴庆区。改善幅度由大到小排名依次是:金凤区、兴庆区、西夏区、惠农区、大武口区、利通区、沙坡头区、原州区。金凤区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最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同比下降43.8%,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同比分别下降46.8%、50.0%。原州区虽然环境空气质量综合评价最好,但同比改善幅度最小,空气质量评价为恶化,是8个市辖区排名通报中唯一出现两项不降反升指标的市辖区。 

  1月份,14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排名依次是:隆德县、灵武市、泾源县、青铜峡市、彭阳县、海原县、永宁县、红寺堡区、西吉县、中宁县、盐池县、贺兰县、同心县、平罗县。改善幅度由大到小排名依次是:永宁县、青铜峡市、灵武市、贺兰县、平罗县、中宁县、红寺堡区、盐池县、海原县、泾源县、同心县、彭阳县、隆德县、西吉县。永宁县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最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同比下降48.6%,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同比分别下降41.4%、46.1%;西吉县、隆德县、彭阳县环境空气质量改善较小,综合评价为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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