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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为化工企业戴上“安全帽”
出台8条措施 严格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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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夏新闻网 2018-12-05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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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夏安委办出台8条措施,为我区化工企业戴上“安全帽”。

这8条措施规定是: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外出3天以上(含3天)要向当地安委办请假报备;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按规定配齐配强安全总监,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凡因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不力或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按照“两高”司法解释依法处置;严格落实安全投入保障规定,加大科技投入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信息化、自动化保障水平,增强初期救援能力。凡经审计安全投入不足的,一律纳入失信企业名单;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全体员工持证上岗并建立健全员工技能等级档案;严格落实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三违”现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强根固本。凡未达到标准化要求的,一律实行限期整改或停产整改;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提高风险预判、隐患预警和事故预控能力;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凡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涉险等事故的,除召开现场警示教育会议外,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责问责;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凡贯彻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部署要求不力的,一律对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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