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每日动态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名单公示 银川市1集体、2个人上榜

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inchuan.gov.cn 
来源:银川日报 2021-01-25 10:06 

字体颜色: [红] [黄] [蓝] [绿]    
保护视力色: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恢复默认

为进一步激励各级河(湖)长和广大河湖管理保护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去年,水利部评选表彰一批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近日,水利部公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名单,记者获悉,银川市有1个集体获评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集体,2人获评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个人。

此次评选,各地和有关单位按照逐级推荐、层层审核、民主择优的原则,向水利部推荐了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对象。经审查,拟表彰符合要求的先进集体250个、先进工作者350名,优秀河(湖)长349名,其中,宁夏共有5个集体获评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集体,7人获评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个人,7人获评全国优秀河(湖)长。灵武市临河镇党委书记、乡级河长杨慧君和永宁县李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乡级河长赵赋力获评全国优秀河(湖)长,银川市水务局获评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集体。

近年来,银川市高位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实行市、县、乡三级河长制,由市委书记担任总河长,市长担任副总河长,市委、市政府其他领导、各县(市、区)党委书记分别担任河长,以实际行动肩负起保护绿色生态水系的责任,河长制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河湖管护基础进一步夯实,河湖“颜值”不断提升。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