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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晒类化妆品消费警示

银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yinchuan.gov.cn 
来源: 2016-09-26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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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先后发布了两批共163个批次的化妆品检测结果通告,发现部分防晒类化妆品实际检出防晒剂成分与产品批件及标识成分不符,不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我市地处西北高原,秋季气候干燥,紫外线照射强,防晒类化妆品使用相对较多。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请广大市民选购和使用防晒类化妆品应注意下列事项: 

  1、购买时不要盲目听信商家对化妆品功效的宣传,认真查验阅读外包装标示说明。 

  2、在大型和正规商场购买化妆品并保留票据。尽量不要在微商圈中购买防晒类等具有特殊功效的化妆品,谨慎购买大型网络商城中的化妆品。购买化妆品时,要仔细查看产品的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相关信息。不要购买没有批准文号或者与批准信息不符的特殊用途化妆品,不要购买没有备案文号或者与备案信息不符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3在购买化妆品前做好皮肤测试、充分试用,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 

  4、了解掌握防晒类化妆品外包装中的英文字母及特定标示的含义并使用化妆品。 

  5、选择包装规格适中的化妆品,以避免长期贮存产品过期或因保存条件的原因致使化妆品变质。 

  6在购买或消费化妆品的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拨打1231512331进行投诉举报和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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