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按时足额发放高龄津贴。2016全年为城乡低保7635户10335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及各类补贴4721.5万元,为城乡80岁以上高龄对象1685户1719人累计发放高龄津贴1013.6万元;为75-79岁高龄老人1130户1160人,发放高龄补贴396万元。二是做好“五保”供养工作。全县“五保”供养对象共计282人,其中,集中供养190人,分散供养87人,发放五保供养金485.7万元。三是核定60-79岁低保对象3054人,共发放低保金549.1万元。四是开展医疗救助工作。救助60岁以上老年病人489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244万元。五是落实殡葬救助政策。2016年对314名高龄老人实行殡葬救助,发放救助金35.8万元。六是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近2年,为全县2.5万余老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占全县老年人总数的32%,县财政累计投入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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