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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庆区:低保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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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川日报 2019-03-19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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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月中旬开始,兴庆区4个乡镇11个街道办事处全面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审批权限下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试点工作。

兴庆区是自治区民政厅民政领域改革创新试点县区之一,此次“低保审批权限下放改革”试点工作,是以授权委托形式将原来由民政局承担的低保行政审批权限下放至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压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体责任、民政局履行监管责任、村(社区)民委员会履行协助责任,做到了权责一致。同时,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审核审批工作规程、细化审核审批流程以及规范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确保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工作顺利开展。审核审批程序简化后,审核权限下放后,个人申请到完成审批,缩短了11个工作日,审批速度也将明显加快,进一步提高了低保工作的效率。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中的兜底政策,是困难群众维持基本生活的“最后保障线”。兴庆区要求,各乡镇(街道)务必严格按照操作流程、保障标准、认定条件、环节时限,认真审核把关,把这项惠民政策执行到位。乡镇(街道)将根据入户核查收入、财产等情况,确定保障对象,不得将低保指标分解到村组,严禁轮流享受、冒名顶替或变相买卖,坚决杜绝“平均摊派”“关系保”“人情保”,严禁把低保资金作为化解矛盾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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