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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完成今年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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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银川日报 2019-12-09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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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急用先立”的立法工作要求,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全面完成了今年的立法任务,制定了《银川市全民健身条例》,修订了《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

为推动全民健身,增强公民体质,保障公民在全民健身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常委会制定《银川市全民健身条例》作为今年立法计划项目。9月1日起实施的条例是银川市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专门性行政法规,对全民健身管理机制、全民健身计划、全民健身活动、全民健身保障以及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充分反映了市委、市政府关注民意、改善民生、对提高市民健康素质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高度重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加快全民健身事业科学发展、建立全民健身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满足人民群众体育健身需求、促进体育事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把脉热点、难点问题,立百姓期盼之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心的犬只扰民、伤人、遛狗不束犬链、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能力差、业主意见大以及业委会等热点难点问题,以管用实用、解决问题为导向。市人大常委会在视察中发现,2005年5月1日颁布施行的原《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曾于2008年修订过一次。随着国家“放管服”体制改革以及物业资质取消等政策调整,物业服务市场环境已发生了较大变化;加之旧条例中的一些规定与法律法规及现实情况不一致,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因此,迫切需要修订和完善条例,将条例实施以来所积累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从而提升银川市的物业管理水平。今年新修订并于11月1日实施的《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标志着我市物业管理工作进入了规范化、法治化的新阶段,对于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原《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有12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养犬数量不断增加。条例中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当前养犬管理需要,加之新一轮机构改革部门职能的重新调整,条例确定的主要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名称、职能都已发生变化,修订条例十分必要。今年新修订并于11月1日施行的《银川市养犬管理条例》,不仅扩大了限养区范围,从城市区域延伸至乡镇居民集中居住区,同时严格了养犬条件,为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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