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川市印发了《银川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从公务用车、办公用房面积、培训到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明确了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相关标准,提出了具体管理要求。如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购置最高不超过18万元,排气量1.8升(含)以下;办公用房严格控制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市管企业和国资监管部门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得超过36平方米和24平方米;国内差旅和临时出国(境)期间的费用及补助参照银川市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标准执行。同时,明确了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监事会等方面的监管职责及责任追究的具体程序,对预算的编制、备案报告、过程控制等管理程序提出了具体要求。
《暂行办法》的出台,对规范全市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对于市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促进国有企业负责人廉政从业,树立国有企业良好社会形象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