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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43/2021-0000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成文日期:2021-01-08
责任部门: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日期:2021-01-08
名 称: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交易项目数据录入工作方案

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交易项目数据录入工作方案


按照自治区公管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交易项目数据录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切实解决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结合中心实际,现就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交易项目数据录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关于“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腐败”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决查处重点领域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深化运用“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着力治理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切实强化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为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提供坚强保证。

二、总体目标

按照“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工作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交易等部门的监管、服务体制机制,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更完善,制度全覆盖;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一体化数字监管机制,实现监管部门网络互通互联、数据共治共享、交易过程可溯可查、异常行为提前预警;通过专项治理,坚决打破各种利益链条,切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促进自治区、银川市营商环境走在全国前列,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创业环境和政治生态。2021年2月20日前,配合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完成进入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以下简称统一平台)交易项目的纸质档案数据录入建档和推送应用。并按要求配合做好专项治理其他工作。

三、组织领导

在自治区、银川市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成立中心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交易项目数据录入工作领导组:

组 长:蒋  会   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朱宝林   党组成员、副主任

周胜辉   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张  拯   综合科科长

魏海清   建设工程科科长

石光兴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科科长

李 建   政府采购交易科副科长

在中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组织严密、科学管理、应录尽录、确保质量”的原则,负责中心纸质档案数据录入采集工作的组织筹划和实施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录入质量和进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纸质档案数据录入采集工作有序开展。

工作组下设组织协调服务保障小组和现场业务指导考评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一)组织协调服务保障小组

组 长:朱宝林

成 员:张拯、王坤、杨立双、蒋乐、张烨

具体负责数据采集录入工作方案的制定,采集录入场所建设及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中心现有项目档案的准备、出库、 转运、移交、收回、归档工作,安全检查、防疫检查和现场引导工作,数据录入采集硬件设施设备的保障与维护工作,每周向中心领导组、自治区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做好其他项目数据采集录入协调保障等工作。

(二)现场业务指导考评小组

组 长:周胜辉

成 员:魏海清、李建、苏洁、于宁侠、张佳艺

具体负责数据采集录入现场咨询、答疑、协调保障等工作,对需协调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项目档案按要求进行协调保障,对已录入的采集数据开展抽样核查和进度评估。

四、重点工作任务及标准

(一)主要工作任务。在规定时限内、按质量控制标准完成数据录入、质控、推送、组织上报等工作;接受自治区公管局对交易项目数据录入工作监督与评估。

(二)数据录入标准与范围。依据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统一数据录入采集模板(详见附件1)和数据标准表字段说明(详见附件2),以及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开发建设的数据录入采集软件系统,按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标段对纸质交易档案信息,采取人工录入的方式采集建立数据档案。数据录入范围为中心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限额标准以上交易项目。

(三)数据录入采集(2021年1月10日至1月31日)。

1、数据录入采集。按照全区专项治理数据录入目标任务要求开展数据录入采集工作,加强数据录入采集区的管理和防疫措施,深化保密防范措施,强化工作协同,提高录入效率,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数据录入。对录入工作出现的共性问题及时向自治区公管局报告。

2、数据质量控制。建立三级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入库数据准确真实,完整有效。录入人员在录入的同时要同步安排录入复核,录入复核率和准确率要达到100%,并做到录入和复核记录可追溯、可评价;中心现场业务指导考评小组,对当日完成录入项目部分标段进行抽样核查,数据核查率和准确率要达到100%;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按照中心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通过技术手段对当日完成项目标段录入数据进行全覆盖质检,数据质检率和准确率均要达到100%。

3、数据提交。对当日通过复核、抽样、质控、全面质检的项目标段数据,经中心负责人确认后,提交推送至自治区公管局临时数据库,接受数据质量稽核。

五、经费预算

以自治区财政厅审定拨付额度和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核拨金额为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到数据录入采集工作是落 实专项治理要求的重要抓手,全体工作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统 一思想、积极配合,为数据录入采集工作提供坚实的思想保证。

(二)压实主体责任中心领导工作组组长是数据录入采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数据录入采集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各小组组长及成员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按时保质完成录入采集任务。中心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抽调精干人员,实现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各科室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及时沟通情况,协商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此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

(三)强化监督检查中心组织协调服务保障小组、现场业务指导考评小组以及各科室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此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对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佳、问题整改不及时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追究有关科室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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