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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202/2018-93994 发布日期:2018-11-13
发布机构: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部门: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名 称:110kV夏硅线路与哈纳斯LNG储罐安全距离不足问题改造项目顺利完工

110kV夏硅线路与哈纳斯LNG储罐安全距离不足问题改造项目顺利完工

2016年6月自治区安监局组织开展了危化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技术抽检,在2017年11月银川市安监局组织召开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重点监管化工工艺技术抽检”工作会议,对辖区企业宁夏哈纳斯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纳斯公司”)提出技术抽检问题,按照自治区安监局《2016年全区危化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技术抽检结果分析报告》(以下简称分析报告)第1.7条“哈纳斯公司LNG储罐(50000m³至厂外电力线的安全距离标准要求不应小于1.5倍杆高即48m(杆高32m),实测距离43m,不符合规范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银川经开区管委会高度重视此项隐患的整改工作,按照自治区《关于全区危化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技术抽检情况的通报》(宁安监技术[2016]137号)要求,银川经开区安监局多次督促哈纳斯公司积极整改。

2018年9月29日,银川经开区管委会召集开发区规土局、安监局、建设局、宁夏哈纳斯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宁夏电力设计院等相关单位,召开了110kV夏硅线路与哈纳斯LNG储罐安全距离不足问题改造项目推进会,会议就整改措施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会议决定由线路产权方授权委托宁夏哈纳斯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牵头负责项目的改造工作,改造费用由开发区管委会和宁夏哈纳斯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双方共同承担。

在项目的改造期间,银川经开区管委会相关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确保了改造项目的顺利实施。建设局严格审批《掘(占)路执照》,要求施工时必须按照银川市相关规定文明施工。安监局重点检查了改造项目相关的施工合同签订、施工方资质、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协议等。在基坑开挖、杆塔基础制作、旧塔拆除、新塔组建、线路拉设到验收通电的整个施工过程中,安监局多次深入现场跟踪项目改造进度,排查施工现场安全隐患。

2018年11月,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复测,改造后的夏硅线路杆高为27.58米;架空线路中心线到储罐直线距离为44.5米。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架空电力线路(中心线)与甲、乙类液体罐组(罐外壁)防火间距应为1.5倍塔杆高度,即夏硅线(中心线)与哈纳斯LNG储罐防火间距应为27.58米*1.5=41.37米,满足安全距离要求。2018年10月30日16点,夏硅线正常送电投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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