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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202/2018-2244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8-05-14
责任部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8-05-14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 管委会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 管委会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局、委、办、派驻机构,直属公司: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 管委会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经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8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 管委会 

  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19号)、《中共银川市委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银党发〔2018〕1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结合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银川经开区”)实际,现就推进银川经开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中共银川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银川经开区实际,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加快建设“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经开区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安康幸福、共享改革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成果。 

  (二)基本原则 

  1.安全发展、稳步推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银川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2.把握机遇、改革创新。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实施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管理,不断推进安全生产理论、制度、体制机制、科技和文化等创新,增强企业安全生产内生动力,激发创新活力,破解安全生产难题,推动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3.落实责任、依法监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规范监督检查,增强监管效能,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4.源头防范、系统治理。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严密层级治理和行业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实施社会共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等手段,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提升银川经开区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三)目标任务到2020年,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基本成熟,安全生产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银川经开区安全事故总量明显减少,职业病危害防治取得积极进展,安全文明素质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安全生产基本上实现长治久安。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严格落实党工委、管委会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深入落实《银川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和《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工委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在统揽银川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党工委和管委会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有关重大问题。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和舆论引导。党政办公室、经合局、规土局、财政局、组织人事劳动局、政策法制办等单位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保障力度,动员辖区企业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管委会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完善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及时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部门监管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促各部门和企业履职尽责。推动安全科技创新,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标准,指导管控安全风险,督促整治重大隐患,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依法依规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督促企业落实问题整改。 

  2.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严格执行《银川市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和《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实施意见》规定的职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度修订,监督检查,协助应急救援管理、统计分析、宣传等综合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产业项目、法律标准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辖区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3.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者配齐人员,100人以上(含100人)的高危行业企业和300人以上(含300人)的其他企业应独立设立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总监;从业人员30人以上100以下的,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30人以下的,应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要确保安全投入落实到位,应当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本单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4.健全责任考核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统筹整合、科学设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加大安全生产在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中的权重,原则上不低于3%。严格执行自治区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细则,在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方面实行“一票否决”。 

  5.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日常工作依责尽职、发生事故依责追究。依法依规制定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推进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问责。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 

  (二)进一步理顺安全监管体制 

  6.强化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功能。加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部门职责建立行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协调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7.改革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体制。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依法明确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及生产、储存、使用、销售、废弃处置等环节法定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协调联动机制。理顺新型业态企业的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空白。 

  8.完善监管体制。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进一步充实安全监管力量,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配备与其工作相适应的监管人员,行使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备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9.健全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按照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管理职能,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现场救援时效。健全银川经开区、企业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利用银川市即将建设的联动互通应急救援指挥平台,依托银川市公安消防为主要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共享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理 

  10.严格安全准入制度。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格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准入标准和条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三同时”制度。按照强化监管与“放管服”相结合原则,优化办理程序、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事中事后安全监管。 

  (四)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11.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推进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科学合理确定企业选址和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高危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加强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紧密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危产业转型升级。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企业要建立完善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推动构建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体系,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控制,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12.开展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每年开展一次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进一步提高银川经开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13.推动智慧安监建设。借助银川市“智慧安监”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推动建立智能安监防控体系、智慧安监监管系统、信息资源体系,推动实现风险防控智能化、安监管理常态化、应急处置协同化、安全监管公众化的工作目标,提高安全生产日常监管、风险分级管控、在线监测预警能力。 

  14.强化企业预防措施。企业要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建立分级管控制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三同时”制度。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着力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15.建立隐患治理监督机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分级和排查治理标准,通过“企业安全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信息系统”与企业实行互联互通,完善线上线下配套监管制度,实现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在线监测管控。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提请上级人民政府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供电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企业提请上级人民政府核查问责,限制其享受经开区的优惠政策。 

  16.加强重点领域工程治理。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推进实施人口密集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场所安全搬迁工程。深化油气输送、库区装卸、重大危险源、涉氨制冷等领域安全整治。 

  17.强化职业病防治体系。将职业病防治纳入银川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体系,实施职业健康促进计划。加快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加强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源头治理。推动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支撑保障体系,发挥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和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的作用,强化职业病危害基础研究、预防控制、诊断鉴定、综合治疗能力服务。加强企业职业健康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报告、防护保障和职业健康体检等制度措施,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五)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18.完善安全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支持力度,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安全生产经费,用于安全生产事故及风险防控、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治理、安全与职业病防护设施技术服务、应急管理、支持企业安全技术改造等,并逐年增加,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管。推进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宣传,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的应用,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支持高危行业企业加大机械化、自动化改造和建设力度,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督促企业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鼓励企业投资安全设施、安全装备,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引导企业集聚发展灾害防治、预测预警、检测监控、个体防护、应急处置、安全文化等技术、装备和服务。 

  19.加强监管保障。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配备监督检查装备和应急救援车辆,力争到2020年经开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配备达到全国同级平均水平,监管装备配置达到国家《安全监管职业能力建设标准》规定。落实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规划,加强监管制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实施在线监督,提高监督检查效能。落实安全监管人员特岗津贴。 

  20.加大安全科技支撑。加大对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应急救援项目及职业健康领域科技应用的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和项目,支持企业使用先进的安全监控、安全避险、安全保护、个人防护、灾害监控、安全控制及应急救援先进设备,提升生产设备安全性能和水平。支持重点行业和领域推行智能用电、政企消防预警措施。加强与有关科研所、高等院校、重点企业协作联动机制,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安全生产规律性、关联性特征分析,提高安全生产决策科学化水平。 

  21.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将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建立管委会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每年利用社会化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评价等技术服务。严格实施评价公开制度,进一步激活和规范专业技术服务市场。鼓励中小微企业订单式、协作式购买运用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服务。 

  22.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金属冶炼、化工、医药、电力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鼓励其他行业领域参保,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利用银川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多部门信用联合惩戒工作机制。 

  23.健全安全宣传体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发挥工会、机关工委、工商等组织作用,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管权。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推动“12350”专线同“12345”热线的融合,推进社会公共管理平台统一接报、分类处置的举报投诉机制。鼓励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加强同其他地区的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区内外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先进经验。 

  24.加强安监队伍建设。重视安监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安监部门领导班子,通过选拔任用、轮岗培训、挂职锻炼、脱产学习等渠道,加大安监干部的交流力度,增强安监队伍的活力。重视优化安监队伍的素质结构,安监部门补充工作人员,主要从大专院校招考专业对口的毕业生,或从基层选调年轻、业务精通、综合素质高的工作人员。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组织专门力量,紧密结合实际,按照制定的方案,对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报告,同时抄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经开区《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建立督查督办机制,把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经开区《实施意见》情况同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一并进行督办。要将改革实施与宣传引导工作同步推进,迅速组织开展宣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解读政策措施,加深理解《实施意见》的精神实质,切实领会并坚决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要求。要建立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加强情况交流,总结推广各有关部门好的经验做法,努力推动各项改革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重点任务

牵头部门

完成时间

 1      

严格落实党工委、管委会领导责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深入落实《银川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和《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安委办、安监局 

2018年 

 2      

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履行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 

安监局、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 

2018年 

 3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安监局、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 

2018年 

确保安全投入落实到位,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安监局、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 

2018年 

 4      

健全责任考核机制 

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统筹整合、科学设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加大安全生产在精神文明建设等考核中的权重,原则上不低于3%。 

组织人事劳动局、安监局 

2018年 

严格执行自治区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实施细则。 

组织人事劳动局、安监局、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018年 

 5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依规制定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 

政策法制办、安监局、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018年 

推进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依法实施相应的行业禁入。 

安监局、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018年 

 6      

强化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功能 

加强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安委办 

2018年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部门职责建立行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协调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安监局、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018年 

 7      

改革重点行业领域监管体制 

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依法明确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及生产、储存、使用、销售、废弃处置等环节法定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协调联动机制。 

经发局、规土局、建设局、安监局、工商局、公安分局 

2018年 

理顺新型业态企业的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空白。 

政策法制办、安监局 

2018年 

 8      

完善监管体制 

进一步充实安全监管力量,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配备与其工作相适应的监管人员,行使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组织人事劳动局、安监局、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018年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备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组织人事劳动局、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018年 

 9      

健全应急救援管理体制 

健全银川经开区、企业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利用银川市即将建设的联动互通应急救援指挥平台。 

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 

2020年 

依托银川市公安消防为主要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共享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 

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 

2019年 

10   

严格安全准入制度 

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格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准入标准和条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三同时”制度。按照强化监管与“放管服”相结合原则,优化办理程序、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环节,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事中事后安全监管。 

经发局、建设局、安监局、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018年 

11   

加强安全风险管控 

推进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科学合理确定企业选址和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 

经发局、建设局、规土局 

2018年 

高危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经发局、规土局、建设局、安监局 

2018年 

加强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推动高危产业转型升级。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企业要建立完善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 

经发局、建设局、安监局 

2018年 

推动构建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体系,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控制,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安监局、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018年 

12   

开展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规定,每年开展一次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 

安监局、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018年 

13   

推动智慧安监建设 

借助银川市“智慧安监”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推动建立智能安监防控体系、智慧安监监管系统、信息资源体系 

安监局、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020年 

14   

强化企业预防措施 

企业要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建立分级管控制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培训。 

安监局、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018年 

15   

建立隐患治理监督机制 

通过“企业安全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信息系统”与企业实行互联互通,完善线上线下配套监管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 

安监局、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018年 

16   

加强重点领域工程治理 

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推进实施人口密集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场所安全搬迁工程。深化油气输送、库区装卸、重大危险源、涉氨制冷等领域安全整治。 

安监局、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018年 

17   

强化职业病防治体系 

将职业病防治纳入银川经开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体系,实施职业健康促进计划。加快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加强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源头治理。推动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支撑保障体系,发挥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和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的作用,强化职业病危害基础研究、预防控制、诊断鉴定、综合治疗能力服务。加强企业职业健康监督检查。 

安监局、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019年 

18   

完善安全投入长效机制 

加强安全生产支持力度,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安全生产经费,用于安全生产事故及风险防控、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治理、安全与职业病防护设施技术服务、应急管理、支持企业安全技术改造等,并逐年增加,强化经费使用的监管。 

财政局、经发局、安监局 

2019年 

推进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宣传,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的应用,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支持高危行业企业加大机械化、自动化改造和建设力度,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经发局、财政局、政策法制办、安监局 

2019年 

督促企业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鼓励企业投资安全设施、安全装备,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引导企业集聚发展灾害防治、预测预警、检测监控、个体防护、应急处置、安全文化等技术、装备和服务。 

财政局、安监局 

2019年 

19   

加强监管保障 

配备监督检查装备和应急救援车辆编制,落实安全监管检查能力和安全监管人员特岗津贴。 

经发局、财政局、组织人事劳动局、安监局、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020年 

20   

加大安全科技支撑 

加大对生产安全事故预防、应急救援项目及职业健康领域科技应用的支持。支持重点行业和领域推行智能用电、政企消防预警措施。加强与有关科研所、高等院校、重点企业协作联动机制。 

经发局、财政局、经合局、安监局、消防大队、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020年 

21   

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建立管委会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每年利用社会化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评价等技术服务。严格实施评价公开制度,进一步激活和规范专业技术服务市场。 

安监局、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019年 

22   

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 

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金属冶炼、化工、医药、电力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安监局、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019年 

利用银川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多部门信用联合惩戒工作机制。 

安监局、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019年 

23   

健全安全宣传体系 

发挥工会、机关工委、工商等组织作用,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管权。 

工会、政策法制办、机关工委、工商局 

2018年 

推动“12350”专线同“12345”热线的融合,推进社会公共管理平台统一接报、分类处置的举报投诉机制。 

安监局、政策法制办 

2019年 

24   

加强安监队伍建设 

配齐配强安监部门领导班子。加大安监干部的交流力度。 

组织人事劳动局、安监局、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 

2019年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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