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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202/2019-0029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9-09-17
责任部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9-09-17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局、委、办、直属公司、派驻机构:

现将《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9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室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银党办〔2019〕118号)精神,强化园区运行安全保障,推进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银川经开区”)安全发展,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党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着力解决园区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管理水平与现代化城市发展要求不相适应、不协调等突出问题,强化源头防范、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面提高园区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银川经开区高质量发展和打造“千亿级升级版经开区”提供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严格落实党政领导的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社会监督,强化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为职工群众提供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安全感。

——坚持源头防范、依法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健全安全监管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措施,全面提升园区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坚持系统建设、过程管控。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加强园区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机制建设,强化系统性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严密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坚持统筹推动、综合施策。优化配置园区资源,加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强化社会监督,努力形成安全发展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银川经开区建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安全发展示范园区,打造千亿级升级版经开区提供坚实稳固的安全保障2035年,园区安全发展体系更加完善,安全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安全发展园区。

二、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

(四)科学制定完善相关规划。一是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按照职责科学制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综合防灾减灾等专项规划,编制银川经开区城市发展规划并实施(牵头单位:经发局、安监局、规土局;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二加强建设项目实施前的综合安全评估论证工作(牵头单位:安监局;责任单位:经合局、经发局、规土局、建设局)。三是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保障措施落实到园区发展规划和项目建设中(牵头单位:规土局;责任单位:经合局、经发局、建设局、安监局)。四是以安全为前提,科学规划和调整园区的空间布局(牵头单位:规土局;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五是处理好园区建设与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的关系,统筹安排危险化学品产业(加油站、点)布局,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标准,确保居民生活区、商业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储存区域及地震断裂带保持足够安全距离(牵头单位:规土局;责任单位:建设局、安监局)。

(五)执行安全法规和标准。一是依据银川市安全生产中长期立法规划,配合银川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牵头单位:政策法制办;责任单位:安监局)。二是针对园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落实好消防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牵头单位:消防大队;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六)强化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加强消防站点、水源等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依据《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标准》,建设完善消防训练基地,按园区灾害事故特点配备模拟训练设施(牵头单位:消防大队;责任单位:财政局、建设局)。二是依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合银川市规划建设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小型和微型消防站,缩短灭火救援响应时间(牵头单位:消防大队;责任单位:规土局、建设局)。三是配合银川市推进园区铁路平交道口立交化改造(牵头单位:规土局;责任单位:建设局)。

(七)持续推进重点产业安全改造升级。一是执行国家出台的中心城区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推动园区产业结构调整,治理整顿安全生产条件落后的生产经营单位,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提请银川市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关闭(牵头单位:经发局、安监局;责任单位:规土局、建设局、消防大队)。二是落实区、市高危行业企业退城入园、搬迁改造和退出转产扶持奖励政策,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不符合安全生产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依法关闭退出,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与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学校、医院、车站、水源保护区等的距离必须全部符合国家规定(牵头单位:规土局;责任单位:经发局、建设局、安监局、消防大队)。三是加大园区整合力度,完善园区发展规划(牵头单位:规土局;责任单位:经合局、经发局、建设局、安监局)。四是结合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发展方向、布局重点,明晰发展定位和主导产业(牵头单位:经发局;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五是加大技术改造升级支持力度,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行动计划,技术改造资金重点向示范作用强、技改成效好、安全水平高的项目倾斜,着力改造提升传统行业工艺技术和安全装备水平(牵头单位:经发局;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六是淘汰落后产能,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自治区相关规定,逐年淘汰落后装备和落后产能,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提高安全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结合企业管理创新,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牵头单位:经发局、安监局;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健全城市安全防控机制

(八)强化城市安全风险管控。一是实行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平台,定期对整体性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确定安全风险等级,每5年对整体性安全风险进行一次全面辨识评估,绘制“红、橙、黄、蓝”四色等级安全风险空间分布电子图,编制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及时更新发布(牵头单位:安监局;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二是开展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等级化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活动参与人员动态管理机制,以及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处置机制(牵头单位:消防大队、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三是探索实行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实名制”原则,明确风险管控的责任部门和单位(牵头单位:安监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单位)。四是依据《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银川经开区重大安全风险审查“一票否决”的具体情形和管理办法,园区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工作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牵头单位:安监局;责任单位:经发局、规土局、建设局)。五是配合银川市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风险预警控制和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明确相应管控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提高预警和防控能力(牵头单位:经发局;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九)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一是落实城市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和规范,风险管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台账清单管理,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和隐患“双清单”管理制度,实行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健全排查、告知、治理、复查、评估、报备等环节的工作机制,落实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双报告”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牵头单位:安监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单位)。二是加强工程施工前作业风险评估,强化检维修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空作业、吊装作业、断路作业、动土作业、立体交叉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及塔吊、深基坑、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在使用和拆装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严禁违章违规行为,防范事故发生(牵头单位:安监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单位)。三是加强老旧城区火灾隐患排查,督促整改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线路短路、线路老化和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等问题(牵头单位:消防大队;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四是配合银川市加强对垃圾、沙石、渣土、粉煤灰等堆放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牵头单位:建设局;责任单位:规土局)。五是加强对油、气、煤等易燃易爆场所雷电灾害隐患排查(牵头单位:安监局;责任单位:经发局、消防大队)。六是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制度,建立自我管理机制(牵头单位:消防大队;责任单位:iBi(TMT)育成中心)。

(十)提升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一是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的原则,配合银川市建立健全城市公共安全体系,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安监局、消防大队;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二是坚持快速、科学、有效救援,配合银川市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牵头单位:安监局、消防大队;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三是配合银川市加快推进建立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救援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多部门协同预警发布和响应处置机制,建设灾情快速获取系统和综合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高园区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水平(牵头单位:安监局、消防大队;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四是推进落实以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为基础的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提高应急预案质量。按照“目标清晰、分工明确、任务清楚、操作可行”的原则,优化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实现银川经开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与企业预案有效衔接。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普及。制定应急演练评估指南,鼓励和推广“不预先通知演练时间地点、不预先设定演练内容”的“双盲”应急演练,提升应急预案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牵头单位:安监局、消防大队;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五是加强公共信息网络安全风险预警预防以及网络安全事件的演练和处置工作(牵头单位: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六是落实银川市日常应急救援技术服务制度,督促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中小型企业与相邻有关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服务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牵头单位:安监局、消防大队;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七是配合银川市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强化应急状态下交通管制、警戒、疏散等防范措施。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机制(牵头单位:安监局;责任单位:消防大队)。八是加强高层建筑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建设,加强安全使用培训,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和现场应急处置技能教育培训(牵头单位:安监局、消防大队;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九是配合银川市建立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和临时安置功能区(牵头单位:安监局、消防大队;责任单位:规土局、建设局)。

四、提升城市安全监管效能

(十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和落实各相关部门城市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牵头单位:安监局;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二是按照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区分层次和对象,严格落实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及使用、维护单位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和利益相关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牵头单位:安监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单位)。

(十二)健全监管体制。一是根据银川经开区安全发展特点和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园区安全监管体制,在编制总量内通过内部调剂、动态调整等方式,合理调整执法队伍种类和结构,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内综合执法,充实和加强监管执法力量,加强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园区安全监管执法实效(牵头单位:组织人事劳动局;责任单位:安监局)。二是明确健全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强监管执法工作力量(牵头单位:组织人事劳动局;责任单位:安监局)。三是理顺监管职责,配合上级部门依法加强对园区发展中出现的新业态领域的安全监管(牵头单位:安监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单位)。五是依法加强对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的联合监管机制,配合银川市人民政府依法严肃查处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安监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单位)。六是落实放管服工作机制,提高安全监管实效(牵头单位:安监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单位)。

(十三)提高监督管理能力。一是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推行“网格化”安全管理,加强过程管控(牵头单位:安监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单位)。二是配合银川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牵头单位:安监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单位)。

(十四)严格规范监督管理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安监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单位)。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授权,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牵头单位:安监局;责任单位:经发局、建设局、组织人事劳动局、政策法制办、纪工委、工会、公安分局等)。

五、强化城市安全保障能力

(十五)健全城市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制定完善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指导目录,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提高安全生产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比例,加大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提升城市安全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牵头单位:安监局;责任单位:经发局、财政局、建设局)。二是强化园区安全专业技术服务力量,引导和支持具有安全技术、管理和人才优势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行业领军企业等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牵头单位:安监局;责任单位:经发局、建设局、组织人事劳动局、政策法制办)。三是鼓励具有综合专业服务能力、业绩突出、信誉良好的技术服务机构组建行业领域龙头企业,进一步激活和规范专业技术服务市场,全面提升安全专业技术机构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安监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单位)。四是支持和鼓励保险、金融机构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提供相关保障,在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充分运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的杠杆作用,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管理;鼓励保险机构积极配合相关机构开展事故预防相关技术的研发推广应用,提高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水平(牵头单位:安监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单位)。五是配合银川市大力推进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和诚信大数据平台建设,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纳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强化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明确和落实对有关单位及人员的惩戒和激励措施(牵头单位:安监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单位)。六是完善园区安全网格化工作体系,统筹调动各方力量,提高园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能力(牵头单位:安监局;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十六)强化安全科技创新和应用。一是加大园区安全运行设施资金投入,超前预测、主动预警、综合防治事故灾害为重点,聚焦园区生产安全事故防范,监测预警、应急救援、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推广应用新型适用的先进技术、装备和工艺,开展“大数据”运用研究,实现各部门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安全自监测和防控能力(牵头单位:安监局;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二是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智能监测预警技术、新型城市安全监管执法装备等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和重大智能装备研发,加强园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加快实现园区安全管理的系统化、智能化(牵头单位:消防大队;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三是围绕安全监管工作重点行业和领域,配合银川市建立城市安全智库、知识库、案例库,健全辅助决策机制,为安全生产评价评估、检测检验、事故抢险、事故调查、隐患整治、安全培训等提供技术支撑(牵头单位:安监局;责任单位:经发局、建设局、消防大队)。

(十七)提升职工安全素质和安全防范技能。一是依托银川市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查询、解读、公众互动交流信息平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牵头单位:政策法制办;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二是利用管委会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权威媒体,发布、推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等相关知识,畅通与公众沟通交流渠道(牵头单位:政策法制办;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三是充分发挥媒体新闻宣传引导作用,报道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工作举措和亮点成效,积极营造全社会安全法治意识和舆论氛围(牵头单位:政策法制办;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四是推进实施安全素质工程,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公共场所,利用微博、微信、户外电子屏等平台,推广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以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防灾减灾及避险能力(牵头单位:安监局;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五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宣传活动,完善安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安全文化产业(牵头单位:安监局;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六是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体验馆、安全文化教育体验基地等主体场所建设,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安监局;责任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六、加强统筹推动

(十八)强化组织领导。在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银川经开区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由银川经开区安委会统一组织,银川经开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实施,各部门、各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具体工作。银川经开区成立推进城市安全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管委会主任、安委会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安委会各副主任担任,组员由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统筹谋划银川经开区安全发展政策措施,完善保障措施,确保经费投入,着力破解影响园区安全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银川经开区到2020年建成安全发展示范园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局,安委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城市安全发展工作中的具体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落实“三个必须”和“一岗双责”,承担好实施方案中明确的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不断提高园区安全发展水平。

(十九)强化协同联动。银川经开区安委会把城市安全发展工作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能作用,加强规律性研究,形成工作合力。鼓励引导社会化服务机构、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参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完善信息公开、举报奖励等制度,维护人民群众对城市安全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十)强化示范引领。依据区、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评价指标体系,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活动”。银川经开区安委办将通过第三方评价及组织各有关部门适时进行跟踪考核评价。对政策措施不到位、资金投入不足或职责任务不落实,推诿扯皮等纳入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范围。

七、城市安全发展建设步骤

(一)调研部署阶段(20195月—20197月)

1.成立城市安全发展领导小组,指导城市安全发展工作;

2.对城市安全发展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定时限落实相关任务;

3.召开城市安全发展建设工作会,对城市安全发展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4.研究制订年度城市安全发展工作计划;

5.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形成良好舆论氛围,动员全民开展城市安全发展示范建设工作。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98月—20206月)

1.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内容、标准,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建设工作,将城市安全发展建设工作融入到银川经开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中,完善建设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城市安全发展建设工作。要把城市安全发展建设工作与优化产业结构、着力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完善应急处置、提升区域竞争力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完成各项标准任务,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2.组织阶段性建设评估和考核。自2019年开始,每年年底,银川经开区安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和第三方机构对本《方案》中确定的工作任务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评估要做到重点和全面兼顾,对总体推进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对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进行重点评估。结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对各各部门、各单位担负的年度城市安全发展建设任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1次考核巡查。

(三)自评改进阶段(20201月—20206月)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国务院安委办制定的评价细则和区市相关要求,结合园区建设规划实施情况,对城市安全发展建设工作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做到持续改进。

(四)申报验收阶段(20207月—202012月)

银川经开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城市安全发展建设资料,向银川市安委办提出验收申请,迎接银川市安委办的考核验收。

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请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

附件:贯彻落实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责任单位任务清单

附件:

贯彻落实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责任单位任务清单

项目

具体内容

具体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备注

总体

目标


到2020年,银川经开区建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安全发展示范园区,为打造“千亿级升级版经开区”提供坚实稳固的安全保障。

安监局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到2035年,园区安全发展体系更加完善,安全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建成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的安全发展园区。

安监局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加强

城市

安全

源头

治理

(一)科学制定完善相关规划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按照职责科学制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综合防灾减灾等专项规划,编制银川经开区城市发展规划并实施。

经发局、安监局、规土局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加强建设项目实施前的综合安全评估论证工作。

安监局

经合局、经发局、规土局、建设局


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和保障措施落实到园区发展规划和项目建设中。

规土局

经合局、经发局、建设局、安监局


以安全为前提,科学规划和调整园区的空间布局。

规土局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处理好园区建设与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的关系,统筹安排危险化学品产业(加油站、点)布局,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所需的防护距离要求。严格执行相关安全标准,确保居民生活区、商业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储存区域及地震断裂带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规土局

建设局、安监局


(二)执行安全法规和标准

依据银川市安全生产中长期立法规划,配合银川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政策法制办

安监局


针对园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落实好消防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

消防大队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强化基础设施安全管理

加强消防站点、水源等消防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依据《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标准》,建设完善消防训练基地,按园区灾害事故特点配备模拟训练设施。

消防大队

财政局、建设局


依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合银川市规划建设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小型和微型消防站,缩短灭火救援响应时间。

消防大队

规土局、建设局


配合银川市推进园区铁路平交道口立交化改造。

规土局

建设局


(四)持续推进重点产业安全改造升级

执行国家出台的中心城区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推动园区产业结构调整,治理整顿安全生产条件落后的生产经营单位,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提请银川市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经发局、安监局

规土局、建设局、消防大队


按照区、市高危行业企业退城入园、搬迁改造和退出转产扶持奖励相关要求,协调并落实城镇人口密集区不符合安全生产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依法关闭退出,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与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学校、医院、车站、水源保护区等的距离必须全部符合国家规定。

规土局

经发局、建设局、安监局、消防大队


加大园区整合力度,完善园区发展规划。

规土局

经合局、经发局、建设局、安监局


结合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发展方向、布局重点,明晰发展定位和主导产业。

经发局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加大技术改造升级支持力度,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行动计划,技术改造资金重点向示范作用强、技改成效好、安全水平高的项目倾斜,着力改造提升传统行业工艺技术和安全装备水平。

经发局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淘汰落后产能,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自治区相关规定,逐年淘汰落后装备和落后产能,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提高安全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结合企业管理创新,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经发局、安监局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健全

城市

安全

防控

机制

(一)强化城市安全风险管控

实行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平台,定期对整体性安全风险进行辨识评估,确定安全风险等级,每5年对整体性安全风险进行一次全面辨识评估,绘制“红、橙、黄、蓝”四色等级安全风险空间分布电子图,编制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及时更新发布。

安监局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开展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等级化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活动参与人员动态管理机制,以及大客流监测预警和应急管控处置机制。

消防大队、公安分局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探索实行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实名制”原则,明确风险管控的责任部门和单位。

安监局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单位


依据《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 管委会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银川经开区重大安全风险审查“一票否决”的具体情形和管理办法,园区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等工作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安监局

经发局、规土局、建设局


配合银川市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风险预警控制和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明确相应管控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提高预警和防控能力。

经发局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落实城市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和规范,风险管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台账清单管理,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和隐患“双清单”管理制度,实行隐患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健全排查、告知、治理、复查、评估、报备等环节的工作机制,落实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双报告”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安监局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单位


加强工程施工前作业风险评估,强化检维修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空作业、吊装作业、断路作业、动土作业、立体交叉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及塔吊、深基坑、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在使用和拆装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严禁违章违规行为,防范事故发生。

安监局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单位


加强老旧城区火灾隐患排查,督促整改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线路短路、线路老化和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等问题。

消防大队

公安分局


配合银川市加强对垃圾、沙石、渣土、粉煤灰等堆放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

建设局

规土局


加强对油、气、煤等易燃易爆场所雷电灾害隐患排查。

安监局

经发局、消防大队


推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制度,建立自我管理机制。

消防大队

iBi(TMT)育成中心



(三)提升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

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的原则,配合银川市建立健全城市公共安全体系,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安监局、消防大队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坚持快速、科学、有效救援,配合银川市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安监局、消防大队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配合银川市加快推进建立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救援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多部门协同预警发布和响应处置机制,建设灾情快速获取系统和综合应急救援指挥平台,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高园区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水平。

安监局、消防大队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推进落实以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为基础的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提高应急预案质量。按照“目标清晰、分工明确、任务清楚、操作可行”的原则,优化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实现银川经开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与企业预案有效衔接。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普及。制定应急演练评估指南,鼓励和推广“不预先通知演练时间地点、不预先设定演练内容”的“双盲”应急演练,提升应急预案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安监局、消防大队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加强公共信息网络安全风险预警预防以及网络安全事件的演练和处置工作。

公安分局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落实银川市日常应急救援技术服务制度,督促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中小型企业与相邻有关专业救援队伍签订救援服务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安监局、消防大队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配合银川市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强化应急状态下交通管制、警戒、疏散等防范措施。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机制。

安监局

消防大队


加强高层建筑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建设,加强安全使用培训,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和现场应急处置技能教育培训。

安监局、消防大队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配合银川市建立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和临时安置功能区。

安监局、消防大队

规土局、建设局


提升

城市

安全

监管

效能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和落实各相关部门城市安全监督管理责任。

安监局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区分层次和对象,严格落实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及使用、维护单位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主体责任和利益相关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

安监局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单位


(二)健全监管体制

根据银川经开区安全发展特点和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园区安全监管体制,在编制总量内通过内部调剂、动态调整等方式,合理调整执法队伍种类和结构,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内综合执法,充实和加强监管执法力量,加强监管监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园区安全监管执法实效。

组织人事劳动局

安监局


明确健全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强监管执法工作力量。

组织人事劳动局

安监局


理顺监管职责,配合上级部门依法加强对园区发展中出现的新业态领域的安全监管。

安监局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单位


依法加强对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的联合监管机制,配合银川市人民政府依法严肃查处突出问题。

安监局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单位


六是落实放管服工作机制,提高安全监管实效。

安监局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单位



(三)提高监督管理能力

落实“放管服”改革措施,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推行“网格化”安全管理,加强过程管控。

安监局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单位


配合银川市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

安监局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单位



(四)严格规范监督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安监局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单位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授权,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安监局

经发局、建设局、组织人事劳动局、政策法制办、纪工委、工会、公安分局等


强化

城市

安全

保障

能力

(一)健全城市安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制定完善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指导目录,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提高安全生产领域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比例,加大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提升城市安全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

安监局

经发局、财政局、建设局


强化园区安全专业技术服务力量,引导和支持具有安全技术、管理和人才优势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行业领军企业等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

安监局

经发局、建设局、组织人事劳动局、政策法制办


鼓励具有综合专业服务能力、业绩突出、信誉良好的技术服务机构组建行业领域龙头企业,进一步激活和规范专业技术服务市场,全面提升安全专业技术机构服务能力。

安监局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单位


支持和鼓励保险、金融机构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提供相关保障,在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充分运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的杠杆作用,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管理;鼓励保险机构积极配合相关机构开展事故预防相关技术的研发推广应用,提高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水平。

安监局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单位


配合银川市大力推进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和诚信大数据平台建设,将生产经营过程中极易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纳入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强化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明确和落实对有关单位及人员的惩戒和激励措施。

安监局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园区管理单位


完善园区安全网格化工作体系,统筹调动各方力量,提高园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能力。

安监局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强化安全科技创新和应用

加大园区安全运行设施资金投入,超前预测、主动预警、综合防治事故灾害为重点,聚焦园区生产安全事故防范,监测预警、应急救援、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推广应用新型适用的先进技术、装备和工艺,开展“大数据”运用研究,实现各部门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安全自监测和防控能力。

安监局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智能监测预警技术、新型城市安全监管执法装备等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和重大智能装备研发,加强园区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加快实现园区安全管理的系统化、智能化。

消防大队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围绕安全监管工作重点行业和领域,配合银川市建立城市安全智库、知识库、案例库,健全辅助决策机制,为安全生产评价评估、检测检验、事故抢险、事故调查、隐患整治、安全培训等提供技术支撑。

安监局

经发局、建设局、消防大队


(三)提升职工安全素质和安全防范技能

依托银川市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查询、解读、公众互动交流信息平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

政策法制办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利用管委会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权威媒体,发布、推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等相关知识,畅通与公众沟通交流渠道。

政策法制办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充分发挥媒体新闻宣传引导作用,报道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工作举措和亮点成效,积极营造全社会安全法治意识和舆论氛围。

政策法制办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推进实施安全素质工程,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公共场所,利用微博、微信、户外电子屏等平台,推广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以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防灾减灾及避险能力。

安监局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等宣传活动,完善安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安全文化产业。

安监局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推动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体验馆、安全文化教育体验基地等主体场所建设,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

安监局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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