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经开区文件

索 引 号:640100-202/2019-0037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9-12-16
责任部门:自治区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9-12-16
名 称:财政监督“四严禁”工作要求

财政监督“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干预被监督单位资金分配等具体业务。

二、严禁以授课费、咨询费等方式从被监督单位获得报酬。

三、严禁向被监督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四、严禁工作期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