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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202/2020-0003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0-02-04
责任部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20-02-04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 疫情防控和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 疫情防控和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局、委、办、直属公司,辖区各企业: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疫情防控和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已经管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疫情防控和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为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区市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切实做好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疫情防控第一”,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坚持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要围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开展复工复产工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对疫情要严把输入关、预防关、应急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确保经开区不发生疫情扩散事件和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工作安排

(一)保障性复工行业:保障城乡运行必需品(供水、供电、油气、医药、饲料、通讯、市政、公共交通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品(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企业连续生产必需品,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银川市要求,在做好防控措施的情况下灵活安排职工正常上班。

(二)复工节点要求:辖区范围内除以上必需行业外,其他企业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实施复工复产。紧急特殊情况确需提前复工复产的企业,在防控措施到位的情况下,提前3天向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管委会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三、必备条件

(一)必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一是要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职机构负责疫情防控工作;二是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人员状况,制定本企业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复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明确各级责任人。

(二)必须向经开区管委会报备。企业提出申请,并按照《关于做好经开区疫情防控工作通知》(银开党政办发[2020]3号)文件分组要求,提交开复工企业疫情防控自查表和复产复工期间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经部门核查(东区、西区企业由经发局、安监局负责核查;金凤工业园企业由工业园办公室负责核查;建筑工地由建设局负责核查;新招商引资企业由经合局负责核查;育成中心企业由动漫公司负责核查)提出建议经管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

(三)必须全面核查员工及亲属情况。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建立职工健康台账。一是对各企业未接到经开区管委会复工复产批复前,企业职工原则上留在原居住地,待接到通知后方可返企上班;二是要对所有返岗上班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所有外地返宁人员进行摸排登记;三是对湖北等重点疫区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并对从湖北等重点疫区人员进行电话劝阻,疫情期间按照国家要求原地隔离;四是对外省来宁,特别是来自疫区的人员要详细登记家乡地址、家庭成员、身体状况、返乡情况、接触疑似病例人员等情况,第一时间向管委会、社区街道报告,并先行隔离14天后方可返岗就业;五是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每日报送《银川经开区企业疫情排查统计表》。

(四)必须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复工前要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液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企业正常生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五)必须组织消毒和安全检查。要提前对厂区内车间、食堂、宿舍、卫生间、电梯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四、疫情防控

(一)坚持每日全体人员体温检测进厂。要每日对全体上岗人员入厂前进行体温检测,如有发热或咳嗽的情况立即安排隔离,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排除疫情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每日在上班前、下班后,企业要对通勤车辆、车间、办公场所、食堂、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应多次消杀;

(三)坚持每日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每日要对进出车辆、人员、消杀防疫情况进行登记,对于到企业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特别关注,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接洽;

(四)坚持小批量多频次职工就餐方式。上班期间职工就餐,应采取小批量多频次、错时就餐、盒饭供应等方式有计划的予以安排,杜绝人员汇聚、集中。

(五)坚持日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日报告”制度,每日报送《银川经开区企业疫情排查统计表》。

(六)坚持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要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告知书,在厂区大门、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值班管理。

各企业应明确值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要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各企业要强化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是第一责任人,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1.《银川经开区企业疫情排查统计表》

    2.《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节后开复工企业疫情防控自查表》

    3.《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节后开复工企业疫情防控专项检查表》

    4.《复产复工期间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承诺书》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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