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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202/2021-0007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1-09-20
责任部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21-09-20
名 称:关于进一步落实创城创卫以及环保督察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落实创城创卫以及环保督察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直属公司:

为进一步巩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扎实推动全国卫生城市复审工作,积极迎接中央及自治区环保督察工作,全面提升园区环境保护精细化治理水平,全力推进绿色园区建设,根据《关于印发<银川经济开发区2021年创城创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开管办发〔2021〕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结合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2021年9月13日 第63期)内容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分工

按照《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工作职责及要求,现对各有关部门、直属公司的职责再次明确如下:

(一)涉及东、西区主干道两侧及入区企业自建在建项目宣传氛围不浓、围墙外侧喷涂小广告、道路破损、道牙缺失以及绿化、环保方面等问题,由建设和生态环境局负责排查处理。

(二)涉及园区企业厂区内部的环境卫生差、生产资料乱堆乱放以及厂房外立面脏乱破等问题,由经济发展服务局负责督促企业排查处理。

(三)涉及园区储备用地范围内的垃圾、灰渣等问题,由国土和规划局负责排查处理。

(四)涉及园区范围内私家车占道拉客、园区企业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由公安分局负责排查处理。

(五)涉及综配区范围内的与创城、创卫以及环保相关的问题,由综配服务中心负责排查处理。

(六)涉及育成中心范围内的与创城、创卫及环保相关的问题,由动漫公司负责排查处理。

(七)涉及直属公司在建项目与创城、创卫及环保相关的问题,由建发公司及总公司各自负责排查处理。

二、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直属公司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园区创城创卫工作的重要性和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的艰巨性,紧盯园区创城创卫和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各项问题,扎实推进园区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

(二)各有关部门、直属公司要按照任务分工,结合工作职责及要求,对各自负责的领域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并形成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于每月10号之前报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备案。对于重大或者解决存在困难的问题,由部门、直属公司提请分管领导专题会议研究后实施。

(三)各有关部门、直属公司要形成常态化排查处理工作机制,举一反三,对排查出的问题经常“回头看”,防止类似问题的反复发生。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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