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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202/2016-02626 发布日期:2015-10-29
发布机构: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部门: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名 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冬春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冬春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冬春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银开管办发〔201519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冬春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局、委、办,直属公司,派驻机构,辖区各社会单位:

  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经研究,制定了《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1029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维护冬春火灾形势稳定,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开发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特制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发动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紧紧围绕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灭火救援实战水平、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维护开发区火灾形势总体平稳,确保十八届五中全会、2016年全国、全区和全市“两会”期间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期间社会面不发生重特大亡人火灾。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成立由陈志文任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银川开发区消防大队),开发区大队长刘刚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信息收集上报。

  三、职责分工

  1.安监部门要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作用,积极会同公安及消防等有关行业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督促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事故查处。进一步做好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和其他列管单位的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

  2.规划部门要严格行政审批,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企业和场所,一律依法不予审批。

  3.住建部门要严格行政审批,加强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质量监督等环节的管理,保证新、改、扩建工程建设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严把建设工程消防源头关,对不符合消防条件的企业和场所,一律依法不予审批。

  4.公安机关及其消防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用足用好执法手段,集中整治火灾隐患。加强与有关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强化技术支持服务,统筹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火灾隐患整治

  1.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维护保养不到位,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常闭式防火门长期处于开启状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搭建使用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要求的彩钢板建筑,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1)幼儿园。重点整治场所设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未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未定期开展针对性消防演练,员工消防培训教育不到位等问题。

   2)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整治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居住场所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部门是否明确。

   3)公众聚集场所。重点整治储存或违规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在门窗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灯箱或其他障碍物,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违规设置员工宿舍,营业期间违规进行室内装修、电气焊等施工、维修作业等问题。

  2.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点整治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消防安全责任制及管理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灭火药剂储备不充足或与处置本单位灾害事故不匹配,消防控制室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未确定重点部位并制订灭火应急预案,未按要求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并组织开展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等问题。

  3.高层地下建筑。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不到位,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防火封堵不严,防火防烟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登高作业面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等问题。

   (二)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开展消防安全评估。要自下而上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调研和分析评估,摸清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区域情况,尤其是对辖区内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要做到情况清、底数清,并研究提出针对性对策意见。

  2.推动建设“微型站”。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的消防组织,在企业、社区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站”,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建立相应的快速指挥调度体系,加强初起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工作。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01512月底前,要有50%建成“微型站”;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前100%建成。

  3.落实“六加一”措施。重点单位要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确保一旦发生火灾,3分钟内形成第一处置力量到场扑救。201512月底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落实“六加一”措施。

  4.建立健全区域联防机制。研究制定重点单位区域联防工作制度,明确牵头单位,细化职责分工,组织开展互查互检、会议会商、业务交流、培训演练等活动,定期分析隐患问题、研究解决对策,提高隐患自查自改、火灾自防自救和区域应急联动能力。201512月底前,要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等原则,划定范围,明确职责,开展区域联防工作。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区域联防机制性做法,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5.推广安装简易消防设施。结合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积极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对涉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的场所以及“三合一”场所集中密集区域,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投入专项经费统一安装。

  6.加强行业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公安部等部门制订的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推动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结合实际,联合其他行业部门制定印发相关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在行业单位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以“四个能力”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

   (三)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1.强化季节性实战练兵。要针对冬春大风、雨雪、冰冻等气候特点,以及火灾易发、高发的规律,有针对性开展练兵活动,强化消防官兵在低温、严寒等条件下的体能、技能训练,强化车辆装备性能熟悉和操作应用训练,强化梯次掩护、内攻灭火、强攻救人、破拆排烟等攻防技战术训练,强化整建制中队作战编成、指挥决策、协同作战训练,并充分利用消防训练基地模拟设施,扎实推进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和基层指挥员能力考评工作,不断提升各级指战员业务素质和实战能力。新兵在投入执勤前必须进行真火、模拟训练和安全训练,做到人人过关。

  2.强化石油化工灭火研究。对辖区石化企业逐一进行调研,摸清危化品总量、工艺流程、储存方式、专职消防队伍、消防设施、车辆装备、物资储备等情况,开展风险评估,制定应对措施。督促企业加强消防设施检查维护,储备充足的泡沫、干粉、干沙等灭火药剂,提高初期控火能力。要加强灭火技战术研究,强化车辆装备配备,经常性地开展实地演练,提高攻坚能力。

  3.强化高层、地下等重点单位熟悉演练。组织消防官兵深入辖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劳动密集等重点场所、单位和火灾易发多发区域进行实地熟悉,尤其是对超高层建筑等重点单位必须逐一熟悉、摸清情况,制定完善“六熟悉”卡,及时修订灭火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实地、实战演练,切实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春节前开发区特勤三中队对上述场所单位至少实地熟悉一遍,“两会”前对涉会场所、代表住地至少熟悉演练一遍。

  4.强化灭火救援战勤保障。组织开展辖区市政消火栓排查整治,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维护保养措施,确保完整好用。对缺水地区制定区域供水方案,优化作战力量编成,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及时补充基层一线所需的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落实防冻保暖措施,确保车辆装备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着眼“灭大火,打恶仗”需要,配备新型、实用的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增配大功率、大流量、远射程的车辆装备和吊车、挖掘机等大型工程机械。

   (四)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广泛开展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各级各类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开办专题专栏,报道火灾防控工作动态,与新闻媒体共同策划消防宣传活动,吸引群众关注消防安全。利用各级各类主流媒体高频次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和消防公益广告,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针对冬春火灾多发实际,落实应急宣传人员、装备,切实做好应急宣传准备,完善消防宣传随警出动和媒体联动机制,第一时间搜集灭火救援信息,第一时间正面发声,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2.广泛开展消防常识宣传。强力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推动落实政府及行业、系统、单位的消防工作责任,督促社会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一懂三会”和“三提示”要求。结合“119”消防日活动,针对小火亡人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社区消防平安大使评选活动,着力加强社区和家庭消防宣传教育。针对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和冬春季节火灾特点,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常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依托消防教育基地等固定阵地等社会媒介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

    3.广泛开展消防培训。组织讲师团、技术服务队等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下基层、进单位”服务活动,推动政府购买消防安全培训公共服务,并依托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和建设、安监等部门的培训平台开展消防培训,拓展培训渠道、拓宽培训覆盖面。大力开展针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保安员等群体的消防安全培训。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督促单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实现70%持证率的目标。 

   (五)强化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紧盯十八届五中全会、全国“两会”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有关部门要联合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确保节日期间开发区消防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人流物流多,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火灾风险剧增,容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对此,要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吸取以往因麻痹放松导致火灾反弹甚至发生重特大火灾的教训,加强主动宣传和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扎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级签订责任状,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按照火灾隐患整治相关要求(详见附件),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各部门要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开发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政府消防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强化督导检查,推动落实。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制度,每周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每月组织员工消防培训、应急疏散逃生演练不得少于1次,不断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聘请有资质的检测维保公司对本单位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保。对火灾隐患整改要落实资金、明确人员、限定时间。

  (三)紧密结合实际。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冬春火灾防控整体要求和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结果的基础上,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的原则,立足工作实际,研究确定本单位冬春开展火灾防控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工作。

 

  附件:火灾隐患整治相关要求

 

 

附件

火灾隐患整治相关要求

 

  一、对存在以下七种情形的,依法依规坚决关停、查封:

  1.甲、乙类厂房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

  2.甲、乙类厂房、库房或丙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住宅或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

  3.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设施的;

  4.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5.宾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

  6.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医院、疗养院的住院部分与其他建筑合建时,所在楼层位置不符合规定的;

  7.用燃烧性能低于A级材料的彩钢板建筑作为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

  二、对存在以下五种情形的,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1.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储罐区,未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的;

  2.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站、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储量达到或超过GB 50156对一级站的规定的;

  3.存在大量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缺损等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的连片区域;

  4.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合用场所的连片区域;

  5.严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且整改难度大,被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关停查封后容易对经济社会稳定产生影响的单位、场所。

  三、对存在以下六种情形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1.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3.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6.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151029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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