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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202/2018-8224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8-09-21
责任部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8-09-21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创新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创新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局、委、办、直属公司、派驻机构: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创新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开发区深化改革开放创新领导小组和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考核办法要求,认真做好改革创新任务推进工作。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创新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改革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创新工作,本着客观公正、正向激励、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依据《银川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考核办法》,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开发区改革创新单项任务的牵头部门为考核对象。 

二、考核体系 

按照改革任务来源不同,分为承接性任务(国家、自治区改革试点,银川市下达改革任务),和开发区自主改革任务两个类别,分别制定两个考核指标体系。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三类指标:改革创新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指标,日常工作考核指标和加减分指标。 

1.改革创新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指标。主要考核实施方案的制定情况(于每年5月10日前完成),调研情况,任务的落实、推动,完成情况。 

2.日常考核指标。主要考核各部门工作台账、时间表路线图、季度自查报告、半年及年度总结、信息推送。 

3.加减分指标。主要包括改革创新工作受到国家、自治区、银川市表彰、推荐、推广情况。对受到上级机关、开发区领导和深改办通报批评的,给予相应扣分。对于配合部门配合不力的,由牵头部门向深改办提出扣分意见。 

四、考核计分 

单项任务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其中:改革创新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指标占赋分权重的55%,日常考核指标占赋分权重的45%(具体指标赋分见附件内容)。加减分指标另行计算。 

各牵头部门绩效考核得分为所承担任务中,得分较高的前两项单项任务考核的平均得分。 

五、考核方法 

1.考核分为季度督查、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被考核部门在督查和考核前做自查汇报和全面总结,整理相关资料。半年总结于6月1日前提交;第三季度自查报告于9月1日前提交;年终总结于12月1日前提交。 

2.半年考核主要考核实施方案制定、调研报告、工作台账建立、时间表路线图制定。 

3.实施方案以该项任务责任领导审定意见为准。 

4.任务完成情况考核,依据实施方案要求,以责任领导评价为准。 

5.跨年度任务,依照实施方案中每个年度任务要求考核。 

6.对加分项目,要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在开发区深化改革开放创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开发区深改办负责实施。考核结果报开发区深化改革开放创新领导小组审定。 

七、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抄送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纳入绩效考评体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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