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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202/2018-82943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8-09-25
责任部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8-09-25
名 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15年度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年度奖励办法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15年度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年度奖励办法

   为了深入推进“三调两转一示范”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加快转型升级,支持引导企业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确保完成年度经济发展目标任务,根据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奖励办法:

   一、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市场,做大做强。对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且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增长20%以上且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企业给予25万元的奖励。
   二、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转型升级。凡年度技改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20万元奖励,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50万元奖励。
   三、鼓励企业快速成长壮大,纳规入库,对当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除享受银川市奖励外,开发区再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
   四、鼓励企业全面提升效益,多做贡献。对工业总产值1亿元以上,且对开发区贡献综合排名前十位年度产值增长10%以上的工业企业,授予特别贡献奖并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且对开发区贡献综合排名前十位年度产值增长10%以上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授予特别贡献奖并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其他类企业对开发区贡献综合排名前十位的企业,授予特别贡献奖并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五、发生较大安全生产或环保事故的企业和项目,不予奖励。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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