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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202/2018-8296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2018-09-25
责任部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8-09-25
名 称: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产业园区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产业园区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

F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市委巡察机构,银川中关村创新创业科技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银川丝路经济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服务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产业园区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

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整合园区、盘活存量、低端退出、转型升级”思路,扎实推进各园区高端、高效、高速发展,充分发挥园区在经济发展中主战场、主阵地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贯彻新发展理念为统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着力打造全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创新引领发展示范区、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对外开放发展示范区、绿色集约发展示范区,大力推进园区转型发展,切实发挥园区在推动全市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方面的重要支撑作用,为推进城市建设和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创新发展原则。重点围绕园区的体制机制、招商合作、人才引进和科技研发创新,推进平台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优化定位原则。积极探索建立园区统一协调机制,按照园区主导产业定位,重点扶持优势产业,提高附加值、延伸产业链条,走各具专业特色、差异化的发展路径。

  产业集聚原则。重点围绕“两园三区”建设,科学定位园区主导产业方向,推动全市优势产业、企业、资源和要素向园区集中,提升产业聚集度,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互补、产业聚集的发展格局。 

  绿色集约原则。充分发挥园区集约发展功能,推进土地、能源、资本等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提升工业节能降耗、污染减排能力,发展循环经济,打造绿色园区、绿色企业、绿色产品。

  (三)发展目标。

  以“两园三区”建设为主线,按照“高端定位、绿色发展、创新引领、提质增效、提升水平”的思路,全力建设现代化园区,打造引领全市经济增长的新增长极。到2020年,园区总产值达到2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20%以上,单位用地投资强度年均增长10%以上,单位用地产值年均增长10%以上,单位用地税收年均增长10%以上;建成产值过700亿元的园区1个(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产值过500亿元园区2个(宁夏贺兰工业园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产值过100亿元园区2个(银川滨河新区、宁夏永宁工业园区)。 

  打造创新引领发展示范区。健全技术创新支持方式和形成机制,激励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人才培育与引进,创新服务保障,着力加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厚植园区发展优势。到2020年,全市科技型企业达到1300家,重点科技型园区规上企业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3%以上、其他园区达2%以上,规上工业企业中拥有研发投入的企业比例达60%以上。 

  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按照“企业集聚、产业集群、发展集约”的要求,积极谋划和培育一批主导产业,提升改造一批传统产业,培育发展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到2020年,形成“一园一主业,园区有特色”产业布局,主导产业产值占比达到80%以上。 

  打造对外开放发展示范区。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国家倡议,加强走出去、引进来,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全面提升各园区招商引资、引进外资和对外贸易水平。到2020年,引进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世界500强企业、国内外行业领军企业、国家重点科研院所等在银设立或共建的独立法人研发总部20家以上。 

  打造绿色集约发展示范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走可持续发展路子,促进园区绿色发展、集约发展。到2020年,绿色制造水平明显提升,研发生产绿色产品15种以上、创建绿色工厂10家以上、打造绿色园区3家以上。 

  打造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按照“以产兴城、以城促产、产城融合”的发展路径,处理好产业发展、城市宜居、充分就业三者之间的关系,逐步提升园区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水平,推动服务业集聚、集群发展,增强园区发展的协同性、联动性、整体性。到2020年,“两园三区”产城融合发展典型示范效应明显。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园区整合及产业定位,培育产业发展新优势。

  1. 明确园区整合及产业定位。根据《自治区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分考虑银川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两园三区”为重点,构建“一县一园、一园多区、各有特色”的发展格局,重新整合布局,全市形成8个园区:4个市级管理园区(银川高新区按一个市管园区计算),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银川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个县(市)区管理园区,由兴庆区管理的银川商贸物流中心、由西夏区管理的银川公路铁路运输物流服务中心、由永宁县管理的宁夏永宁工业园区、由贺兰县管理的宁夏贺兰工业园区。重点布局主导产业,建立园区扶持产业目录和限制目录(即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主动“腾笼换鸟”,加快清退低端产业。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银川市管理。合并金凤工业集中区,与北京经开区共建“一带一路”国际产业园,打造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及研发集聚区、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智慧园区先行区,重点发展现代装备制造、战略新材料、大健康等主导产业。 

  银川综合保税区,国家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派出机构,银川市代管。为宁夏对外开放新门户,重点发展物流服务、加工贸易,打造加工贸易产业聚集区、国际物流分拨中转区。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川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合并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区、银川中关村创新创业科技园、银川丝路经济园、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形成一区多园发展格局。其中: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区,由灵武市代管,整合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临港产业园区,重点发展羊绒亚麻等现代纺织、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及再制造、航空港配套产业,打造“中国羊绒之都”,宁夏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产业转型升级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区”,西部煤炭及大宗非煤货物集装箱储运基地、转运中心和铁路口岸;银川中关村创新创业科技园,由银川市管理,重点链接北京中关村新材料、生命健康、智慧信息等新兴产业,打造银川科技新城、西部“中关村”;银川丝路经济园,由银川市管理,重点发展非公有制总部经济、金融贸易、现代服务、智慧产业等,打造成为面向丝绸之路国家的国际交往中心,非公、跨省、高端服务业等经济产业集群的创新发展区;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由金凤区代管,重点发展总部经济、金融贸易、现代服务等核心产业,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核心区、现代服务业聚集区;由贺兰县代管,积极对接中国北斗、中国电子等军工集团,重点发展现代纺织产业,打造全市创新示范区。 

  银川滨河新区(经济试验区),银川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银川市管理,与苏州工业园区开展深度合作,在项目、资金、产业落地等方面实现突破,全力推动“一核三业五谷”发展。 

  银川商贸物流中心,由兴庆区政府管理,整合银川通航产业园(由兴庆区政府代管),重点发展商贸流通、通航运营、高端批发零售及服务业,打造消费经济牵引带、商贸物流集散地和国家通航产业示范区。

  银川公路铁路运输物流服务中心,由西夏区政府管理,深化与国内外物流企业合作,完善现有基础设施网络和供应链,打造“一带一路”沿线综合性物流节点。 

  宁夏永宁工业园区,自治区级开发区,银川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永宁县代管。整合闽宁扶贫产业园、望远工业园,重点发展装备制造、生物制药,打造宁夏生物制药产业基地和闽宁对口协作产业聚集区。

  宁夏贺兰工业园区,银川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贺兰县代管,整合银川德胜工业园区、银川生物科技园,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与精密制造、升级改造生物医药与精细化工,打造生物医药与特色农产品加工区。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园区,市编办、发改委

  (二)加快园区规划布局,聚力发展新平台。

  2. 修编园区规划。坚持把“两园三区”作为突破口,推动政策集成、资金聚集、资源整合,着力优化空间布局,培育产业集群,使园区成为拉动全市新旧动能转换的新引擎。按照园区整合及产业定位,引导各产业园区完成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修订工作,科学合理确定各园区的范围规模、功能布局、发展定位等,促进园区形成结构优化、功能互补、绿色生态、区域平衡的发展格局。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园区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国土局、工信局、发改委        

  3. 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分级分类管理机制,银川市主要负责“两园三区”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园区发展;将园区划分为工业园区及其他类园区,由行政主管部门分类指导园区的建设与发展。按照“一园多区、一套机构、一套人马、统一管理”的原则,整合现有园区管理机构,设立统一的园区管委会或产业发展管理服务机构,重新明确管委会或服务机构的规格、编制、人员、职责职能等。进一步理顺干部管理体制,除管委会县处级干部由市委统一管理以外,其他人员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推行基本工资加分级奖励绩效工资薪酬体系。分类确定园区考核与激励政策,实行定期会议制度,建立统筹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推动园区健康协调发展。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编办、人社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各县(市)区、园区

  (三)推进园区创新发展,聚集发展新动能。

  4. 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深入贯彻落实“科技强市”实施意见和“创新驱动”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实施重点、重大科技项目,支持和引领园区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加快组建中国葡萄酒产业技术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学(银川)材料产业研究院等高精尖人才和科研成果引进新平台。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产学研平台,深化与东部“6+4”科技创新合作。支持各园区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年均实施5个以上重大科技创新项目、30个以上重点科技创新专项。到2020年全市建成50家以上科技孵化器和专业化众创空间等新型创新载体;科技研发机构(包括国家、自治区及银川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达到200个。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  

      5. 鼓励园区开放发展。鼓励园区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加强对国际市场的研究,充分利用内陆开放型试验区、中阿博览会开放优势,引导有条件的园区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拓展国际市场。鼓励各园区积极吸引外商,有序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充分利用外资的技术溢出和综合带动效应,积极吸引高端制造业等产业投资。支持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复制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推进园区开放发展。继续加强与全国工商联、北京中关村、北京经开区、苏州工业园等方面的合作,为园区发展注入活力。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经合外侨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园区

   6.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聚焦能源化工、羊绒产业、生物制药等传统产业,实施三年技术改造行动计划,加大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投入,每年实施40个以上技改项目,逐步淘汰陈旧设备、老化技术、落后工艺,提高企业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实现纺织、生物制药等传统产业转型发展。力争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能源化工、生物制药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园区

  7. 培育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围绕云计算、精密仪器仪表、石墨烯及储能材料、通用航空等,重点培育和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动跨座式单轨和纯电动客车、乘用车项目、石墨烯改性三元正极材料和导电浆料研发生产项目、西部通航无人机和轻型飞机制造等项目建设。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力争达到15%。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园区

  8. 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借助“两园三区”建设契机,主动对接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及央企、大型民企等知名企业,积极引进一批有实力的龙头和骨干企业,形成“引进一个、带来一批”的聚集效应。每年优选一批优强企业和规模以上“专精特新”成长型中小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到2020年,力争引进国内外大型企业3家,培育认定“专精特新”示范企业100户左右。 

  牵头单位:市经合外侨局、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园区    

  9. 加快建设“智慧园区”。依托“智慧银川”及自治区云平台建设,统筹推进园区“互联网+”和生产服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强化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在园区内和园区间应用,加强同互联网经济发达地区的交流合作。每年优选2家左右园区逐步推广应用,实现园区产业发展智慧化、运行管理智慧化和公共服务智慧化,吸引互联网企业入驻银川丝路经济园和银川中关村创新创业科技园。 

  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园区    

  (四)促进产城融合发展,拓展发展新空间。

  10. 突出产城融合。以“和谐、宜居”的理念推动产城融合发展,强化城镇对产业园区的支撑作用,产业园区对城镇的带动作用,因地制宜探索产城融合的不同路径。重点在“两园三区”统筹产业空间发展格局,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支撑能力,促进园区产业、人口与空间规模协调发展,为园区发展提供人力、资金、信息、教育等服务和支撑。鼓励各园区协同发展研发设计、科技咨询、现代物流、知识产权服务、检验检测认证、金融保险、咨询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同步提升,打造“宜工、宜商、宜居、宜游、宜学”产城融合发展园区。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园区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发改委、工信局、人社局、环保局、住建局、商务局、金融工作局、大数据局

  11. 吸纳培养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建立园区“高精尖缺”人才目录,制定园区人才引进及培养政策。深入实施人才优先战略,落实培育和引进高层次科技领军人才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青年大学生到园区就业。加大对优势新产业高层次技术人员、紧缺专业(工种)及专业技能水平的培训力度,提升各园区技能人才支撑水平。到2020年,培育引进各类优秀人才3千名,培养20名自治区“塞上英才”、青年领军人才和享受自治区政府津贴等区内高层次人才,培育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千名。 

  牵头单位:市人才工作局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五)突出绿色发展,凸显发展新理念。

  12. 推进园区“绿色”发展。积极推行园区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发展,推动各园区低成本化改造,鼓励园区推进绿色工厂建设,实现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搭建资源共享、废物处理、服务高效的公共平台,促进园区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的分类利用和循环使用,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到2020年,创建2家以上国家级、自治区级绿色示范园区,8家以上国家级、自治区级绿色工厂,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绿色低碳能源占工业能源消费量比重达到10%,重点企业主要污染排放总量下降10%左右;重点打造2个低成本化改造示范园区。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园区    

  13. 严把安全环保关口。加大污染防治力度,严格落实环保“一票否决制”、严把入园项目审批关,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环保“三同时”制度,对高污染行业、选址不合适的、超出总量控制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确保入园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积极落实煤改气、煤改电等措施,抓紧协调解决园区企业集中供热问题,逐步拆除园区内的工业锅炉;督促指导企业加强气、水、土污染防治工作,各重点企业定期向社会公布污染物监测数据。强化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园区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加强园区内企业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评估、监控工作,每年组织至少一次应急救援演练,督促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职业卫生健康防护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督促园区每年开展一次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安监局、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园区    

  (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释放发展新活力。

   14. 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每年统筹安排1亿元以上工业扶持资金,推进园区、企业转型发展,通过资金补助、政策扶持、专项奖励等方式支持园区主导产业、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整合全市各类产业发展基金,每年放大不少于10亿元,促进支持园区、企业发展。支持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参与园区各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中心、大型商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开展园区债务专项清理工作,制定债务化解措施,力争用3—5年的时间,使园区债务风险得到有效化解。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工作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园区    

  15.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制定全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通过降低企业投资成本,吸引企业进园区投资发展,壮大产业集群,延长产业链条;加强园区招商引资考核工作,探索建立招商成果利益分享机制,鼓励各县(市)区、园区针对不符合本地区产业定位的主动推荐落地到其它园区,投资产生的生产总值、增加值、税收、招商引资任务等按照协商比例分享;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园区积极性,强化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围绕重点产业、重点地区开展定向招商、精准招商,着力引进一批产业集聚度高、产业链条长、产业带动性强的优质项目,为园区经济发展增强后劲。 

  牵头单位:市经合外侨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园区

  16.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对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公用事业项目及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等方面给予信贷支持。支持园区同投资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及商业银行合作,充分发挥担保机构、助贷基金作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园区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票据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宽直接融资渠道。设立专项产业引导基金,助力园区特色产业做大做强。 

  牵头单位:市金融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园区  

  17. 加大要素保障。优先保障园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方向的项目用地指标供给,加快园区“七通一平”建设,加大入园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污水集中处理及供暖保障。加快推进售电公司准入制,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率先成立售电公司,开展电力直接交易,支持符合条件的园区开展增量配电业务。对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制造等高端优势产业项目申请给予优惠电价支持。盘活土地资源,通过依法收购收回、“腾笼换鸟”、逐步清理园区内“僵尸企业”等形式盘活企业闲置低效土地,采取增加容积率、鼓励投资等措施,有效提高土地利用率。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园区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国土局、住建局,国网银川供电公司

  18. 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简化入园企业审批程序,推行“不见面”审批、“两不出”服务,实行建设项目“保姆式”全程帮办服务机制。由各园区负责统一开展具有公共属性的评估评价,成果各企业共享共用,进一步降低企业投资制度性成本,评估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联审快办”绿色通道,着力打造亲商、爱商、安商、富商良好营商环境。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园区

  三、保障措施

  19.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和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有关部门及园区管委会为成员的“银川市产业园区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定期研究解决园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具体负责推进园区转型发展的日常协调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园区建设工作,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各县(市)区、园区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市工信、财政、科技、国税、地税、人才等部门要落实各项任务,确保推动园区建设取得实效。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园区

  20. 加强统计监测。建立健全园区统计制度,改革园区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对园区发展和运行情况的综合监测分析,形成一套能客观反映各产业园区发展状况、满足各部门管理需要的统计监测体系,按半年发布统计数据,为园区发展、科学决策、年度考核提供依据。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园区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21. 完善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对全市各园区进行定期考核的工作机制,按照“一园一考核”原则,由市工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总体业务考核工作,工信局负责制定列入国家目录的开发区(主要为工业园区)考核细则,由市发改委负责制定其他类园区考核细则。加强对重点园区的动态管理,加大对园区产业发展聚集度、园区亩均产值、亩均税收、资源循环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绿色园区建设等方面的考核。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园区给予一定奖励,并把园区考核结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业绩突出的领导干部予以重点任用考虑,对工作不力的,予以严肃追责。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督查室、市委组织部,各县(市)、          园区 

  22. 加强管理团队建设。紧紧围绕园区建设、产业布局选育干部,畅通干部交流渠道,坚持事业为上、人事相宜,选优配强园区领导班子,把优秀干部人才充实到园区,保持园区干部队伍相对稳定。把产业园区作为全市培养选拔干部的“主战场”,优先选拔园区转型发展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优秀干部。加大园区干部培训力度,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熟悉新型工业、经营管理、经济金融和信息化等方面的专家型园区干部队伍。主管部门要多组织园区主要负责人及干部到发达地区的园区学习培训,开阔视野、增长见识。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人才服务局

  23. 落实工作责任。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与自治区相关部门的衔接,制定具体的配套政策和监管措施,指导和规范各类开发区的管理。各县(市)区、园区要切实担负起辖区内开发区整合优化提升工作的主体责任,尽快研究确定开发区整合优化提升工作方案,报市政府研究后组织实施。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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