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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202/2017-59071 发布日期:2017-12-06
发布机构: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责任部门: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名 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开管发〔2017〕99号    

    

  各局、委、办,直属公司,派出机构: 

     现将《银川开发区关于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银川开发区关于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7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和改善开发区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根据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确定的园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的安排部署和相关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银川市“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的城市发展理念为指导,以建设“绿色园区”为目标,结合开发区实际实施园区空地清理整治、环境卫生整治和绿化亮化三大工程,组织各方力量,利用半年左右的时间,高质量、高标准地对开发区园区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对园区环境进行全面提升,以实现园区的“净化、绿化、美化”,为今后创建“生态开发区”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此次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管委会统一领导,成立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各单位、各部门按工作分工,具体负责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为此次园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的原则。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从工作实际出发,注重源头治理,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重点 

  1.对园区未利用空地进行清理(包含直属公司名下未利用土地),统一进行垃圾清理、土地平整、临时绿化和区域围挡。 

  2.对园区主要道路进行全面整治,包括破损路面及人行道进行维修、道路指示牌等进行清洁、沿街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或规范。 

  3.对园区入园企业内部环境进行全面整治,包括园区企业厂区、门口停车、企业围墙及企业标示、楼体广告字等,同时对企业厂区绿化建设提出具体实施要求。 

  4.对园区部分道路乱停车等现象进行规范、对园区公共厕所进行提标改造。 

  5.对主要道路重点节点绿化进行改造与提升,主要企业建筑物进行亮化美化。 

  四、任务分工 

  (一)空置土地集中治理工作。1.要全面清理园区空置未利用土地上的积存垃圾渣土、堆物堆料,净化园区环境卫生。2.由西夏区综合执法局联合银川市环境监察支队、银川市市政管理处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园区空置土地乱倒垃圾行为进行联合执法,加大巡查控管力度。3.采取措施禁止在沟渠、空地、路边倾倒、堆放垃圾渣土,确保园区干净整洁。重点对现存的龙珠源公司、金波南街东侧小煤场、小砌块作坊予以彻底清理;对IBI、TMT育成中心未利用土地上的垃圾进行清理和土地平整。 

  责任部门:规划和土地局、建设局、高新总公司、建发公司、高新动漫公司、永力源公司、西夏区综合执法局、银川市市政管理处 

  完成时限:2018年1月31日前 

  (二)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1.违章建筑整治。对主干街道两侧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2.占道经营整治。清理主干道路两侧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道摆放经营商品、物资。 

  3.临街广告整治。对主干道路两侧门面房和临街的临时广告灯箱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 

  4. 园区主干道路两侧卫生整治。加强园区主干道路沿线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达到设施完好、路面整洁的标准。对园区人行道杂草进行全面清除,对道路绿化带内杂物彻底清理。 

  责任单位:建设局、西夏区综合执法局、建发公司、宁夏禾力隆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宁苗园林绿化公司 

  完成时限:2018年2月28日前 

  5.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挡,围挡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路口必须硬化,要保持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因特殊情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必须达到卫生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建设局、西夏区综合执法局、银川市市政管理处、管委会各直属公司 

  完成时限:长期 

  (三)企业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企业生产的工业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做到无隔夜暴露垃圾,所有企业厂区内部,尤其是临街区域必须做到干净、整洁,不得随意堆放垃圾;各入区企业要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到位。同时,企业要对破损围墙、企业文化墙进行维修。按规划要求完成厂区绿化美化工作,临街建筑物要拆墙透绿。对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排查,了解企业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工业“三废”处理情况。 

  责任单位:经济贸易发展局、规划和土地局、建设局、西夏区综合执法局 

  完成时限:2018年6月30日前 

  (四)公共设施维护及管理工作 

  1.公厕、垃圾转运站建设及管理。一是已建成的水冲公厕、垃圾转运站要全部对外开放。二是对破损的公厕要及时维修,按公厕卫生标准进行清扫、清掏及定期消杀。 

  责任单位:西夏区综合执法局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2、交通设施和公共停车场建设。一是完善西区交通设施,联系交管部门按照规划土地局规划的公共停车场位置,实施停车场建设,对周边乱停放车辆进行规范,改善西区停车现状。二是对创新园内停车进行规范管理,施划停车标线,以达到规范停车的目的。 

  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建设局、规划和土地局、高新总公司、西夏区综合执法局、银川市市政管理处、银川市交警支队 

  完成时限:2017年1月31日前 

  (五)绿化提升工程 

  1.园区公共绿地整治和提升。对东区、西区道路两侧的裸露土地和绿化带残缺情况进行一次普查,提出实施方案,报管委会批准列入2018年建设计划后组织实施,补齐公共绿地和道路两侧绿化带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不得出现泥土裸露的空地,同时对西区一些重点道路节点绿化进行提升改造。 

  责任单位:建设局、建发公司、宁夏禾力隆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宁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18年6月30日前 

  2.文昌东西湖、四二干沟(开发区段)清理整治工作。由建发公司先期对河湖内芦苇进行清理,同时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河湖整治方案设计,报管委会批准列入2018年建设计划后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建设局、规划和土地局、西夏区综合执法局、建发公司、宁夏禾力隆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完成时限:2018年3月30日前 

  3、园区重点建筑和节点亮化工作。对开发区南区iBi育成中心建筑物、西区蒙牛乳业公司、西夏热电厂、文昌高速匝道口等重点部位进行亮化,进一步提升开发区形象。由产权单位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报管委会批准后实施。 

  责任单位:建设局、规划和土地局、高新总公司、建发公司、高新动漫公司 

  完成时限:2018年6月30日前 

  五、时间安排 

  从2017年12月1日开始至2018年6月30日结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建设局,建设局局长梅世荣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总体协调整治工作有关事宜。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各有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开展工作,要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目标、标准和完成时限,全面进行建设和整治。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 

    

  为全面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现成立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志文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涂克成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梅世荣     开发区建设局局长 

  郝玉峰    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局长 

  何  梅   开发区规划和土地局局长 

  刘  芬    开发区建设局副局长 

  成  员:史建萍   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郎志刚    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 

  郭登生    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 

  郭永忠   开发区建设局副局长 

  马志波   西夏区城管分局开发区大队长 

  王  亚    开发区建发公司总经理 

  张林长    开发区高新总公司总经理 

  邹德鹏   开发区高新区投资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梅世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芬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开发区环境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协调、督查等工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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