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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MB1862171N/2022-00257 发布日期:2022-11-22
发布机构: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应急管理局
名 称:关于永宁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项目(一期)“9·10”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通报

关于永宁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项目(一期)“9·10”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苏银产业园、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20年9月10日17时50分许,广东维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永宁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项目(一期),在实施望洪镇望洪中心村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时发生一起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6人死亡,1人受伤。为切实发挥事故调查处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永宁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项目(一期)“9·10”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一、评估组织及工作开展情况

此次评估工作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参加。评估组于2022年8月10日开始,采取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从安全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和吸取事故教训方面,对永宁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项目(一期)“9·10”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组先后查阅了永宁县政府、县住建局、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及望洪镇事故后相关整改落实情况资料,抽查询问了污水处理站3名工作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并组织进行了书面测验;现场检查了望洪镇望洪中心村污水处理站管理情况。

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刑事责任追究情况:项目施工单位广东维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某某、管理人员谭某某、李某某(已死亡)和项目监理单位永宁县金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现场监理杨某、负责人叶某5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20年09月13日被刑事立案侦查,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事故责任人杨某某有期徒刑3年,杨某、叶某有期徒刑2年;谭某某经查不予公诉。

(二)党纪政纪责任追究情况:经银川市纪委研究决定,对6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时任永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时任永宁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行政职务;对时任永宁县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对时任永宁县建筑企业联合党支部书记,永宁县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对时任永宁县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给予政务撤职处分;对时任永宁县望洪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给予其诫勉谈话问责处理。

(三)行政处罚落实情况:依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永宁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项目(一期)“9·10”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银政函〔2020〕72号,以下简称“批复”),对项目施工单位广东维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和项目监理单位永宁县金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两家事故责任单位及事故责任人员广东维清公司工程技术部总监金某分别给予99万元、90万元和0.9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截至2022年3月20日,罚款已全部缴纳。广东维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书和永宁县金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资质,银川市住建局已提请自治区住建厅协调吊销。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问卷调查情况来看,银川市、永宁县相关单位已按照批复要求进行了整改落实。

(一)银川市及时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通报“9·10”事故情况,传达自治区领导批示精神,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全力开展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强化建筑行业领域和有限空间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二)永宁县委、县政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向市委、市政府作出了深刻检查;及时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组织全县建筑企业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永宁县安委办印发《关于立即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加强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监管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组织建筑施工及物业、污水处理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人员240人开展了专项培训,加强行业从业人员安全防范知识能力。

(三)银川市住建局对事故责任单位广东维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行行业禁入。永宁县住建局加强对永宁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项目监管,对永宁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项目重新公开招投标,选取优质企业入场施工,从中标单位资质审查、复工验收、开工手续和日常监管等各方面加强工程安全管理。工程总包单位宁夏金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安全员到岗履职,监理单位宁夏恒远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监理机构配足监理人员实施现场监理。永宁县住建局及时召开市政公用设施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下发了《永宁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聘请第三方项目管理公司及检测机构,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

(四)望洪镇政府严格履行属地责任,2020年9月12日组织开展了安全警示教育会,9月21日组织开展了有限空间专项整治行动,摸排有限空间作业单位34家,实施台账管理。2021年望洪镇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全面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提交了关于“9·10”事故一周年整改报告,对事故教训吸取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定,充分发挥2名安全专干、2名下派综合执法人员作用,检查各类企业及个体经营户136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335处,基层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事故项目关联企业吸取事故教训不深刻。宁夏金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事故项目重新公开招投标的中标单位,对项目前期施工单位发生的事故类别、性质、死亡人数等情况不掌握。工程完工后,宁夏金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污水处理站暂代运营单位,公司职员不了解其所在岗位有限空间类型和数量,管理还有欠缺。望洪镇望洪中心村污水处理站日常药剂次氯酸钠和硫酸亚铁随意堆放,调节池盖板长期敞开、无防坠网。

二是政府部门安全管理措施还有待加强。永宁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项目完工后,永宁县未能及时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永宁县城乡公共事业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口头约定由建设单位宁夏金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代管,宁夏金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没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足管理人员,责任落实上存在盲区。永宁县住建部门事故发生后未第一时间组织全面排查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建立有限空间台账实施动态管理,永宁县检察院发出检查建议书后才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

三是有限空间宣传教育普及上还有不足。永宁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项目(一期)“9·10”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发生后,各县(市)区、园区、部门和企业虽然开展了相关宣传警示教育工作,但没有做到举一反三,防微杜渐。2021年6月5日,宁夏福兴神农食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有限空间中毒死亡事故(1死1伤),作业前未履行有限空间作业票审批手续,未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检测、通风等,作业人员未佩戴个体防护用品违规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并盲目施救,先后发生5人晕倒,险些酿成较大事故。2022年5月11日,贺兰县一维修污水泵站再次发生类似事故,造成2人死亡。安全管理不规范、安全培训教育未落实导致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违规操作进而引发事故的情况没有得到彻底改善。

五、评估意见及下一步工作建议

从评估情况来看,评估组认为,被评估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批复》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并深刻吸取了事故教训。但从全市安全生产管理尤其是有限空间安全管理看,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强教育培训和监管指导,严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切实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有限空间安全培训教育力度。各县(市)区、园区、部门要举一反三,认真全面吸取事故教训,充分认清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意识的极端重要性。要积极组织邀请安全生产专家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基本概念与识别、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有限空间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置等进行全面讲解,全面普及社会各类人员了解和掌握有限空间安全知识。要加大《宁夏回族自治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令第50号)宣传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从事化粪池(井)、沼气池、粪井、废弃水井、下水道运行、保养、维修、清理等地下有限空间作业活动的现场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要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二)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园区、部门要强化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加强执法频次和执法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作业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基本安全知识和施救要求。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要按规定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负责人批准,明确作业现场的负责人、监护人和作业人,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要严格执行“先通风、先检测、后作业”原则,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实施作业。

(三)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市)区、园区、部门要组织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查出隐患的,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及时核查。对不履行有限空间作业管理责任、不保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投入、不按期整改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严格进行处罚。因隐患排查不力导致发生重大险情或事故的,倒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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