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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8/2020-0008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 成文日期:2020-12-02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发布日期:2020-12-02
名 称: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报送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暨“十四五”期间工作思路和2021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报送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暨“十四五”期间工作思路和2021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在市信用建设领导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市综合执法监督局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了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2020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及公示情况。一是整理归集行政职权事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我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公示目录,认真梳理我局承接的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531项,及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行政执法权责清单。二是严格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信用银川平台公示行政处罚决定98起三是开展信用信息公示自查。在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中,对行政处罚和行政执法公示内容进行自查,及时对信用信息公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修正

(二)信用修复及信用等级评定情况。 积极推进建筑行业管理信用建设工作。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房地产行业信用等级评定和履行社会责任评价工作的通知》(宁建(房)〔2020〕5号)要求,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投资1亿元以上房地产企业受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统计,联合住建部门开展房地产行业信用等级评定及社会责任评价。二是开展企业信用修复。2020年对执法相对人(企业或个人)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做出信用承诺,按照信用修复的有关要求,做出信用修复决定4起。

二、工作亮点及创新点。

(一)制定银川市综合执法系统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由我局牵头,三区两县一市综合执法局配合,委托第三方宁夏合天律师事务所制定银川市综合执法系统自由裁量基准的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汇总了2012项行政处罚权的法律法规依据及案例检索,组织了专家论证,充分征求各厅级、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司法部门的意见,形成了统一、规范的行政处罚标准。

(二)开创综合执法大讲堂课程品牌。为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打通执法壁垒,打造“一岗多责”、“一专多能”的执法队伍。我局精心打造综合执法大讲堂课程品牌。截止目前,共开展四期综合执法大讲堂,累计参加人数达300余人次,课程内容涉及基坑知识、施工许可、规划建设及“以案释法”,为综合执法领域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样板及经验。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力度不足,对行政执法相对人宣传信用体系建设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力度不足。二是联合奖惩机制不完善,和其他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的体制机制不完善。

四、“十四五”期间工作思路及2021年工作计划

(一)“十四五”期间工作思路。一是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加大信息共享力度,有效破除信用信息“壁垒”和“孤岛”。二是积极探索运用信用管理手段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执法监督,深化信用承诺、信用审查的应用。三是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引导,提升市民及企业支持信用建设参与度。

(二)2021年工作计划。一是进一步健全信用体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细化量化信用体系建设目标考核,不断夯实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基础。二是及时传达学习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和各类文件精神,研究解决工作中存的问题。三是及时交流和推广各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好做法、好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

(三)对银川市“十四五”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与期待。一是建议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加强信用平台和信用系统建设,加快构建全市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二是建议出台市一级的信用信息修复机制,规范信用信息修复流程。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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