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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28/2020-0008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 成文日期:2020-12-02
责任部门:农业执法大队 发布日期:2020-12-02
名 称: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报送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暨 2021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报送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暨 2021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管理办公室:

按照《银川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报送的通知》(银食安办发〔2020〕23号)文件要求,我局对照《2020年银川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银食安办发〔2020〕1号),认真梳理、全面总结202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并对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做好安排,现将《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暨2021年工作安排》上报,请审阅!

附件: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暨2021年工作安排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

                   2020年11月18日



附件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暨2021年工作安排

2020年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严格按照市食安委《2020年银川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文件要求开展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2020年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及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邓彦林同志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各执法大队队长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整治工作,明确任务分工,严格落实监管职责,确保监管执法工作落实到位。

(二)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全市大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的巡查管控力度,执法人员实行“定时、定点、定人、定责”的工作方式,推行集中整治、长效巩固整治模式,重点排查整治校园周边流动摊点,清理乱摆乱卖的现象,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严格规范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通过联合执法模式,运用行政执法手段,形成对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流动食品摊点的打击合力。

(三)实施“三小”行业清理整顿行动。一是细化流动商贩管理工作。执法人员对辖区流动商贩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从业人员信息台账,制定以民生服务为主导、以疏堵结合为手段、以便民服务为支撑的系列工作。二是疏堵结合”引导流动摊贩规范经营。尝试设立早餐临时设摊经营点位,明确经营区域和经营时间,实行限时经营的潮汐式管理,引导商贩定点经营,解决部分流动摊贩生计问题,方便市民生活和出行。三是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加大巡查频次。结合工作实际,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日常巡查力度,重点加强夜间经济的监管服务引导,营造和谐共赢的经营环境,助推我区经济活力快速恢复。全年共计清理流动摊点62338起。

(四)加强农业投入品执法检查。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农业执法大队多次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添加、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和有毒有害物质行为。一是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农药兽药定点经营制度、限制性农药实名购买制度、农业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等。全市共检查各类农资经营门店及企业418家次,责令整改178条,收缴不合格种子202袋、农药1030袋(瓶)、肥料468袋(瓶)。二是开展冷储场所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累计检查储藏动物产品场所(冷库)40家,检查出不合格牛羊肉 4570公斤,监督全部无害化处理。三是开展畜禽屠宰环节专项执法检查。结合银川市开展肉类加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共检查畜禽屠宰企业及相关单位12家,保证屠宰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屠宰。

(五)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严格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加强两法衔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刑事犯罪。截至11月中旬,我局办理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案件38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5件,没收不合格农药321袋(瓶),没收违法所得2033元,罚没款29000元;简易程序案件33件,无害化处理动物及动物产品592公斤。

(六)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严厉打击“三无”、假冒、劣质、过期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

(七)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餐厨垃圾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餐桌上的安全。督促各县区安排人员每天巡查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制止私运、偷运餐厨垃圾的违法行为,有效的规范餐厨垃圾管理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八)实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行动。按照市委、

政府创建工作要求,结合综合执法工作实际,通过全市综合执法系统在城市治理工作中运用执法巡查“五步法”,以基层执法中队管辖范围为界限划分网格,做到“网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层层细化压实市容市貌、公共秩序、食品安全等领域常态化治理责任,助力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行动

(九)强化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力度。根据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等部门抽检的所有农产品和食品,重点检查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污染等指标,对抽检确认不合格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公开,落实联打联动机制,并进行核查处置,要求核查处置率100%。

(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食品安全良好氛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宣传,结合创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使广大市民重视食品安全。一是辖区制作食品安全宣传路名牌、食品安全宣传标语墙,营造全民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流动食品摊贩的宣传教育。结合日常巡查工作,执法人员深入校园周边、沿街小巷进行宣传、劝导,发放《宁夏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管理条例》《银川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劝商贩自觉遵守条例,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三是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的宣传和管理工作。在公园、步行街等重点公共区域,采取悬挂食品安全宣传条幅、张贴食品安全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商户利用电子屏宣传,不断提升食品经营者的法规意识和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识。共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

二、亮点工作

(一)综合执法实干担当成效显著。全系统干部职工扛起使命担当,先后在疫情防控、整改创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等重点工作中担当主力,连续270多天值守疫情防控一线,连续2个多月节假日无休奋战创城前沿,打赢了一场又一场的硬仗,啃下了一块又一块的“硬骨头”,锤炼了干部职工的意志干劲,集聚了综合执法队伍的正能量和向心力。

(二)农业执法关口前移,实现农资执法巡查全覆盖。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执法巡查,从源头上杜绝销售假冒伪劣农兽药。今年6-10月,以西北农资城为重点,将执法检查范围延伸至全市各乡镇集市农资经营门店,实现农资销售执法巡查全覆盖,严厉打击各类农业违法行为,对保障全市农业投入品生产安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经营农资产品过期、进销台帐、备案管理不规范等违规问题,责令经营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向农资经营企业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农业相关法律法规,帮助指导企业如何查验农药、兽药登记证,进一步提升识假辨假能力。

三、落实中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流动食品摊点安全隐患严重。有些流动食品摊点的食品来源不明,存在不容忽视的隐患,一些摊贩为了降低原材料成本,进货渠道不正规,原材料质量无保证,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流动食品摊点食品安全的检测,在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环节中进行监督管理,继续加大对无证无照食品摊点的取缔力度,发现一处,取缔一处。

(二)消费者食品安全知识不足。部分消费者只注重价格、外观,不考虑食品的不安全因素,主动购买街边“三无”食品,为无证无照经营摊点提供生存空间,今后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市民食品安全防范意识。

(三)执法办案水平有待提高。现有执法队伍中,许多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的执法培训,对有关法律知识掌握不多;有些人员没有办案经验,正处于摸索、学习阶段,办理案件能力有待提高。我局将加大执法、办案培训频次和力度,创新培训载体,持续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力争打造出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四、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市食安委重点工作任务,立足主责主业切实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黄河流域农资市场执法净化行动。一是及时与业务部门联合开展黄河流域种植、养殖园区中使用假劣农兽药药、限制性使用农药等专项执法行动;二是严厉打击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企业违法生产销售假冒农资的行为,形成生产销售环节执法巡查严打、种植养殖基地严查、倒查的执法保障局面,促进黄河沿岸农业生态循环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健全和落实“检打联动”工作机制。业务部门与综合执法局建立健全日常监管、检验检测结果的通报、反馈、共享机制,努力实现技术检测与执法查处的“连续对接”,切实做到违法必查,违法必究。

)加强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与县区同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深度拓展案源渠道,确定排查重点,严厉打击如制售假冒伪劣农药兽药、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等违法行为。突破一批大要案件,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农行政处罚案件,限期查办。通过办好一个案,震慑一大片,赢得一片赞。

五、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建议

针对各业务主管部门“各管一方”的现状,应加强各执法部门执法联动,在新形势下探索综合执法新模式,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推进单一部门执法向全市大综合执法转变。统筹协调各执法力量,变过去的分散式执法为“抱团”执法,形成执法工作合力,真正实现食品安全执法工作“无缝衔接”,让违法行为无处藏身,全方位保障银川市食品安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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