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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8645/2022-0009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 成文日期:2022-06-07
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6-13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科室、执法大队:

 现将《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

                    202267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2022年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综合执法工作,以政务公开促法治、促服务、促规范,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加强涉及市场行为的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关于行政执法公开的规定,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全面推进“在阳光下执法”。

 责任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案件审管科

 配合部门:各科室、执法大队

(二)加强涉及财政领域的信息公开。持续深化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精度和格式要求,继续定期对预决算报表进行全面核查、公布结果。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公开。正确适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单列“收费标准”一栏并注明收费标准和收费要求等,及时与法律顾问沟通衔接后修订更新。

 责任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科室、执法大队

 二、以公开助力社会和谐稳定

(三)抓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依法、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持续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密切关注、扎实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责任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科室、执法大队

 三、以公开促法治

(四)抓好司法行政信息公开。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原则,对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和本行政机关自行制发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起草部门每年11月底前系统梳理、先行提出清理建议,经公开征求意见、评估、审核论证并协商一致后,提出清理意见提交司法部门,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通知》形式公布清理结果。新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要将起草说明、政策图解和正式文件同步提交审签,政策图解要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各科室、执法大队

(五)抓好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制度规定,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在机构职能栏目公布各科室办公电话并写明工作时间,及时动态管理、更新调整,全面展现政府机构配置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各科室、执法大队

(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结合实际,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格式文书”为基准模板,及时与法律顾问沟通界定,合理合规合法、按时按期规范答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网络申请”外,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当面等方式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资料(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其他附件等),全部录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备查。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责任部门: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各科室、执法大队

 四、以公开促服务

(七)抓好政策精准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性文件进行多元化精准解读,在上网文件和政策解读页面下方显著位置公开政策咨询办公电话和工作时间。综合选用视频动漫、场景演示和专家访谈会等可视、可读、可听的解读形式,配以案例、数据,切实把政策“传达到、讲清楚”,做到图文解读占比达到80%,且最迟在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分段、多次、持续、跟踪解读,主动答疑解惑。

 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配合部门:各科室、执法大队

(八)稳妥开展政府开放活动。全面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落实全区“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政公开办发〔2021〕2号)要求,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组织实施、报送结果(包括活动内容、现场图片等)”原则,结合区域特色、业务实际和重点任务、重大活动以及阶段性工作安排,分门别类、定向推送企业群众进政府、进社区、进园区、进现场、进会议等,及时发放政务公开社会评议调查问卷并公示结果,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

 责任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科室、执法大队

 五、以公开促规范

(九)严格执行公开制度。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总纲,严格执行《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规程》(宁政公开办发〔2020〕18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宁政公开办发〔2020〕23号)以及《关于印发全区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宁政办函〔2022〕7号)等系列制度,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源头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和开源信息泄密失密。

 责任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科室、执法大队

(十)做好信息审查工作。按照《关于印发银川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审查操作流程(试行)的通知》(银政公开办发〔2022〕6号)“三审三校”原则,以线下与线上、纸质与电子相结合方式做好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政务信息审查和审校发布工作。

 责任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科室、执法大队

(十一)科学界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统筹考量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界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涉及部分特定群体,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从严审核、审慎发布未成年人信息。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要依法保护好有关人员个人信息安全,对公民身份号码、手机号码、家庭住址、银行账号或卡号、出生日期、财产状况、私家车牌号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删除或遮盖等手段妥善处置处理,依法依规科学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切实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

 责任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科室、执法大队

(十二)强化公开平台建设。主动公开的各类文件、通告、公示、清单等权威信息,要确保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首发。不得以新闻报道、新闻播报等方式代替政府门户网站的权威政令发布。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强化政府网站稿源互通,协同保障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原创比例。

 责任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科室、执法大队

 六、强化支撑保障

(十三)压实主体责任。各科室、大队要切实落实政务公开领域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积极主动与宣传、网信等部门联系沟通,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及时发出权威声音,保持正确舆论导向,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和发展氛围。

 责任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科室、执法大队

(十四)坚持正向激励。各科室、大队要加强管理,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追责。办公室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分工调整、岗位变动的,及时报送银川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备案,保持换岗前后交接顺畅,工作顺利衔接开展。

 责任部门:办公室

 配合部门:各科室、执法大队


  2022年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落实台账.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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