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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68645/2023-00004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 成文日期:2022-12-26
责任部门:执法一大队 发布日期:2022-12-28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岁末年初消防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岁末年初消防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

 现将《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岁末年初消防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 ,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

                                                    2022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要求和银川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结合综合执法监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安委会和银川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结合《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落实银川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即日起持续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开展岁末年初消防安全生产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等工作,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现成立岁末年初消防安全生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宁龙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局长

 副组长:朱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成员:马文成兴庆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袁金凤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周西夏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陈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赵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综合执法监督局执法一大队。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指挥、协调、督导,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协调各职能部门落实工作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整治工作。一是开展违规占用消防通道设置地桩地锁的集中整治。重点排查老旧小区附近违规设置地桩地锁,影响消防救援车辆通行,发现立即予以清除。二是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的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三是对占用消防通道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

(二)开展打通逃生通道整治工作。继续推进封堵逃生通道违规设置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的整治工作。对各县(市)区范围内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进行排查整治,对封堵逃生门窗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进行现场清理,采取边检查边整改的方式,确保有效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

(三)开展电动车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的整治工作。加强非机动车管理措施,加大飞线充电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督导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全面落实电动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

(四)开展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全面开展摸查,建立台账,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要确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与消防主管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二)严格督导,合力实施。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将专项整治纳入综合执法绩效考评内容,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要将消防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采取多种工作举措,抓好落实,确保整治实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于每月25日前,向市综合执法监督局报告当月工作进展情况。2023年2月5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总结。重大情况随时上报。电话:0951-8594234 邮箱ycztzfdd20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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