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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0/2018-9227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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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8-12-18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8-12-18 |
名 称: | 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的通知 |
银川市政府有关部门、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
为适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改革的新形式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银川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工作,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的统一要求,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自治区财政厅的相关规定统一口径认真执行。本办法银川市各编报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
银川市财政局
2018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