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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0/2019-00009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2019-01-18
责任部门:银川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9-01-18
名 称:关于做好2018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有关数据核查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有关数据核查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局内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建立全面规范透明预算制度,进一步推动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财政部关于报送2018年度地方预决算开有关数据的通知》(财监〔20191号)和财政部召开2018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数据报送工作视频布置会议精神及《宁夏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有关数据核查报送工作的通知》(宁财(监)发〔2019〕20号),为做好全市2018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有关数据核查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主体、填报方式和时间安排

核查报送的主体为市、县(区)财政部门,各市、县(区)财政局负责对本级政府和部门(单位)2018年度预算和2017年度决算公开情况进行核查,并通过地方预决算公开填报系统(网址:http://yjsgongkai.mof.gov.cn)在线填报,于2019年2月2前完成数据在线填报、审核、上报工作

二、查主要内容

重点关注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公开方式,以及财政支出的真实性。

(一)及时性。重点关注本级政府预决算是否在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部门预决算是否在本级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

(二)完整性。一是重点关注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政府预决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是否全部公开;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是否包括一般公共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是否将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报表及相关说明全部公开;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是否公开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和政策办法等。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除外。二是在公开内容完整性查方面,2018年度政府预算中增加了“财政扶贫资金公开”的内容

根据《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各项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和资金管理办法。没有财政部门门户网站公开的,可在同级政府网站公开,扶贫资金网上公开与预决算公开可不在同一个栏目或平台。此次核查2018年度下达扶贫资金,中央提前下达的2019年度扶贫资金如果未尚未分配不纳入核范围。

(三)细化程度。重点关注是否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等有关规定细化公开内容。

(四)公开方式。重点关注是否通过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是否在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

(五)真实性。财政部门对2017年度级政府财政支出真实性进行核。具体支出科目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中的“城乡社区支出”类级科目,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中“城乡社区支出”类级科目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级科目。相关核结果一并填列《2018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统计表》。以往预决算公开检查和有关专项核查时发现,“城乡社区支出”作为“八项支出”之一,支出不实以及借此科目虚收空转等方面问题较多。因此,按财政部安排,“城乡社区支出”科目作为此次自治区财政厅及专员办抽查的重点内容,请各县市区财政局高度重视

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三)《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

(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五)《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6〕123号)。

(六)《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

(七)《财政部关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的意见》(财办〔2018〕24号)。

(八)其他相关文件。

四、汇总上报

财政厅要求市、县(区)财政局于2019年215前以正式文件将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总结、未公开预决算的部门(单位)清单以及从地方预决算公开填报系统中导出的汇总表上报自治区财政厅(监督检查局)。请市、县(区)财政局在报送自治区财政厅的同时,将核查结果报银川市财政局监察条法科(含纸质及电子版)。

五、工作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预决算公开核查重要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财政厅领导高度重视预决算公开工作,银川市领导也对此项工作多次批示。各级财政部门上报公开数据结果,将作为财政部对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评价打分的依据,形成2018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向社会公布。因此,各市、县(区)财政局要充分认识开展预决算公开的重要意义,尽快成立数据核查填报工作组,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认真开展核查工作。积极主动配合财政部、区市组织的抽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严格问责。市、县(区)财政局要进一步明确内部工作职责,加强内部科室的沟通与交流,指定专人负责预决算公开核查和数据填报工作,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名单(附件2)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向银川市财政局报送。各市、县(区)财政局必须认真核查、如实填报数据。

自治区财政厅和专员办抽查中如发现市、县(区)财政局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银川市也将按财政厅部署组织抽查活动,针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启动问责程序。

三是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全体工作人员要坚持依法依规核查,加强内部控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玩忽职守、弄虚作假自觉维护财政监督队伍良好形象。

六、其他

1、银川市财政局预算科负责《银川市2018年度政府预算公开情况统计表》(表格见附件1)的填报及核查,并特别注意2018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统计表增加了“财政扶贫资金公开”的内容,没按要求公开的要及时进行整改、补充公开。将填报、核查后的统计表(纸质及电子版)签字后送监察条法科以便录入、上报,要求1月24日前完成填报及核查、整改工作。

2、银川市财政局国库科负责《银川市2017年度政府决算公开情况统计表》(表格见附件1)的填报及核查,并特别注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中的“城乡社区支出”类级科目,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中“城乡社区支出”类级科目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级科目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对核查出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补充公开。将填报、核查后的统计表(纸质及电子版)签字后送监察条法科以便录入、上报,要求1月24日前完成填报及核查、整改工作。

3、银川市财政局各支出科室业务主管负责督促所服务对象《银川市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统计表》及《银川市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统计表》(表格见附件1,纸质签字盖章)的填报,并负责数据核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服务对象进行整改、补充公开,将收集、核查后的统计表(纸质及电子版)签字后送监察条法科以便录入、上报。要求1月24日前完成填报及核查、整改工作。

4、银川市财政局监察条法科负责市本级单位维护、数据报送及《2018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统计表》的填报,并根据财政厅安排做好辖区抽查工作。做好聘请事务所协调、沟通工作。对统计表报送情况及质量进行统计、通报。

5、各县、市(区)财政局负责本级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公开报送、核查工作,并于1月31日前完成系统数据核查、整改、填报及审核、上报工作,向银川市财政局报送《2018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统计汇总表》(附件3)以便全市统计汇总、上报。

联系人:银川市财政局监督检查科 张进栋

联系电话:0951-6888821   

附件:1.银川市2018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统计表

2.市、县(区)预决算公开核查联系人员表

3.2018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统计汇总

                        银川市财政局

                        2019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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