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财政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640100-110/2019-0001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2019-02-11
责任部门:银川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9-02-11
名 称:关于核对部门决算中59个资产对比指标数据 及上报2018年度资产年报相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核对部门决算中59个资产对比指标数据 及上报2018年度资产年报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要求2018年度资产年报工作在今年首次向本级人大报告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同时,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报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宁财(资)发[2019]66号)文件,各行政事业单位上报的部门决算与资产年报两套报表中有59个对比指标必须保持一致的规定,为了高效、准确完成数据对比工作及确定资产年报上报时间,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部门决算中59个资产对比数据差异修改截止时间:2019年2月18日。

   二、修改部门决算及报送方法:                        

  (一)拷取部门决算:请各单位部门决算编报人员至部门决算会审组(银川市会计核算中心)拷取部门决算数据进行修改(请携带U盘)。

(二)部门决算修改完成后请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携带《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 的“资产数据与决算数据对比表”( 打印一式两份)报送银川市财政局资产科确认签字后经部门决算会审组(银川市会计核算中心)审核人员审核签字确认(审核组审核:部门决算与“对比表”中59个指标数据的一致性)后由会审组连同“资产数据与决算数据对比表”一同报送银川市财政局国库科吴娇处(国库科与资产科各保留一份“对比表”)。

三、资产年报上报截止时间:2019年2月25日。

四、各行政事业单位部门决算编报人员与资产年报编报人员应当统一协作、高度重视此次部门决算与资产年报中59个对比数据的一致性,保证在规定的日期内完成数据对比及部门决算与资产年报的上报工作。

五、请各主管部门及时将此文件转至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告知。

六、联系人:部门决算会审组(孔令玲) 6888863

国库科(吴娇)           6888809

资产科(李强)           6888859

                         银川市财政局

                         2019年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