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财政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 640100-110/2019-0005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9-06-03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9-06-03 |
名 称: | 关于调整银川市财政局普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
各县(市)区财政局,局内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深入推进银川市财政局法治政府(法治财政)建设,切实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理财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银川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年》要求,提高全市财政干部群众法治素养,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着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着力深化“法律十进”活动,我局成立了银川市财政局普法领导小组。因领导分工、人员调整,现将银川市财政局普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买锐华 市财政局局长
副组长: 章 志 市财政局副局长
葛 琪 市财政局副局长
麻惠丽 纪检组长
陈立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永贵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张瑞芳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成 员: 张进栋 监察条法科科长
蔡少华 办公室负责人
平 萍 预算科科长
赵基耘 国库科科长
傅 娟 核算中心主任
汪 欣 会计科科长
黄文辰 监察条法科
二、工作机构
普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普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监察条法科,监察条法科科长张进栋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职责
普法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财政系统普法工作,承担银川市财政局财政法规宣传教育工作。
银川市财政局
2019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