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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0/2019-0020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2019-12-10
责任部门:银川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9-12-10
名 称:银川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银川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19〕67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明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19〕676号




银川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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