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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0/2020-0000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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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01-03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0-01-03 |
名 称: | 银川市财政局关于对2019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 |
市直各部门(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绩效考评工作方案》(银党办〔2019〕112号)的通知,现对2019年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年度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市本级单位。
二、考核内容及依据
1.考核内容包括组织管理情况、绩效实务工作情况、其他事项等,具体内容见“银川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
2.考核依据为各部门汇总上报附件中的佐证说明及按照财政各项工作要求已报备的资料。
三、考核流程
1.各预算部门汇总上报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表。
2.市财政局绩效监督会计科根据各部门上报的“情况表”和备案资料进行考核评分,并将考核结果上报“银川市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各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考核评分,采用算术平均法计算本部门考核分值。
2.还未上报2019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编报及公开数据情况、2019年度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2019年预算绩效监控工作和2018年项目自评报告的部门(单位),按照相关文件尽快补报,经财政局归口业务主管复核确认后交绩效监督会计科备案;
3.请于2020年1月8日前将“情况表”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报送至市财政局绩效监督会计科(210室)。
4.各单位对上报的情况表及佐证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或在规定时间未上报有关资料的相关事项考核为零分。
5.考核结束后,银川市财政局将考核结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附件:银川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表
(联系人:靳 丽 联系电话:6888823)
银川市财政局
2020年1月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