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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0/2021-0001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2021-03-15
责任部门:银川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1-03-15
名 称: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单位):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宁财资发〔20217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宁财资发〔202176号)




银川市财政局       

 20213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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