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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967/2022-0003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2022-03-30
责任部门:银川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2-03-30
名 称: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银川市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银川市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

市直各部门(单位)、局属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银党发〔201925号)精神,建立健全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常态机制,强化各部门(单位)的预算绩效主体责任和绩效意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一)科学评价,优化资源配置效率。聚焦市委和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社会公众普遍关注和社会影响深远的重点领域,

对市本级财政重大政策、支出项目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产出及效果等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和评判,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把有限的财力用在民生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上。

(二)强化应用,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以绩效工作结果应用为落脚点,深度融入预算管理,进一步规范绩效评价,加强对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考核、结果应用,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支撑,把绩效作为优化项目选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范公共财政的必要手段。

(三)总结提炼,建立科学指标体系。按照突出重点、逐步覆盖的原则,每年选取2-3个大类资金进行重点绩效评价,总结提炼核心指标,形成各类款资金的标准评价体系和基本规范。计划于近几年内,逐步形成银川市科学、精细、全面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绩效评价的对象

按照预算科目类款,选定农业、科技两个大类资金以及其他领域急需开展绩效评价的共23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资金共计51906万元。具体项目如下(详见附表):

(一)农业资金

1.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2.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3.水利专项资金

(二)科技资金

1.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

2.其他科学技术专项资金

(三)其他重点项目

1.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补贴项目

2.公安局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购买服务项目

3.激发人才活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

4.小微公园建设项目

三、绩效评价内容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决策情况。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立项情况,预期产出,预期效果,达到预期产出所需要的成本资源等。

(二)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包括:投入的资金量,具体用途和支出进度,财务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等情况。

(三)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及执行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采取的措施等,包括:建章立制、组织协调、资源配置、物质保障等。

(四)实现的产出情况。实际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完成程度,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等情况。

(五)取得的效益情况。实现绩效目标所带来的实际效果实现程度,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情况,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实际满意程度等。

(六)其他相关内容

四、组织与实施

(一)委托第三方机构。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采购过程严格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有业绩良好、方案可行、报价合理、信誉良好的第三方机构中选。与中选第三方机构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后,由其承担绩效评价的具体任务。

(二)制定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本次组织实施2021年度银川市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先由第三方机构负责制定具体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方案中应明确绩效评价流程和时间安排、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绩效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等内容。后经绩效监督会计科审核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确定最终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三)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业务的培训、以及具体实施绩效评价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及时跟进并做好市本级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市本级相关部门(单位)和财政局各支出科室应积极配合,确保重点绩效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绩效评价过程中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完成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结束后,第三方机构应按照服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绩效评价报告。绩效监督会计科和财政局各支出科室应对第三方机构提交的绩效评价报告初稿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第三方机构。第三方机构根据审核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完成绩效评价报告并报送绩效监督会计科。

五、明确责任

(一)第三方机构职责。一是收集资料。收集整理评价项目基础资料,主要通过沟通和实地了解的方式。二是梳理重点。对评价项目管理薄弱环节、问题易发点、绩效内容等进行梳理,作为评价重点和目标。三是开展评价。第三方机构评价组按照实施方案开展评价工作,将评价工作底稿进行整理归档。四是撰写报告。第三方机构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汇总,按项目分别撰写分项绩效评价报告,在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提交财政局绩效监督会计科。

(二)被评单位职责。一是提供资料。按照第三方要求,认真收集整理,及时提供资料。二是配合评价。被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评价方案要求,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价工作。三是落实整改。按照财政部门的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意见,于六十日内反馈整改报告。

(三)绩效监督会计科职责。一是确定第三方机构。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选定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机构。二是检查督促。对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进行监督,督促被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落实好绩效评价相关工作。三是撰写总体报告。对评价报告进行梳理、分析和汇总,撰写绩效评价总体报告报市人大和政府。四是落实整改。督促被评单位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在次年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中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五是公开评价结果。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在财政局门户网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政策评价。绩效评价工作重在发现政策设计、资金分配及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侧重政策性绩效评价和全面绩效评价,不仅关注项目的完成情况,还应对政策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实施必要性和可持续性进行系统绩效评价,提出相关完善建议。不仅关注2021年的实施情况,还应对资金和项目实施以来,重点是20192021年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绩效评价。

(二)规范操作程序,提高评价质量。精心设计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提高绩效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绩效评价指标要能够精准反映政策导向,突出重点、指向明确,易于衡量、便于操作。规范绩效评价程序,注重点面结合,合理确定抽样对象,严格对照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开展绩效评价,完整记录佐证材料,夯实绩效评价评分依据,客观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提高绩效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说服力。

(三)聚焦重点领域,形成指标规范。为深化重点领域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推进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在对今年重点聚焦的农业领域、科技领域以及重大项目支出政策开展集中绩效评价的基础上,总结提炼通用性强的核心绩效指标,形成农业资金、科技资金两大类资金的标准评价体系和基本规范,为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自评等绩效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四)强化结果应用,提升评价成效。绩效评价报告完成后,银川市财政局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反馈被评价部门(单位)。财政局各支出科室要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加强管理、完善政策和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督促市本级相关部门(单位)对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结合绩效评价情况对相关政策进行全链条梳理,剖析问题并提出完善政策的建议,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要安排、低效要消减、无效要问责。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随同市本级政府决算报送银川市人大常委会,并向社会公开。

(五)密切协作配合,提供必要保障。各被评价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第三方机构的绩效评价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一要准备好真实完整的绩效评价所需的数据和资料;二要对第三方机构现场勘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需要召开座谈会或现场访谈的,联络安排好参会参访人员;三要遵守廉政纪律及八项规定,确保绩效评价的客观和公正。  

附件:2021年度银川市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相关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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