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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967/2022-0006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2022-08-11
责任部门:市直各部门(单位) 发布日期:2022-08-11
名 称:关于做好2023年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审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提升2023年预算编报质量,现就做好2023年银川市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绩效目标编审

2023年银川市本级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的原则,在预算一上环节进行编审。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与部门预算同步申报、审核、批复、公开。

(一)预算一上环节

1.各部门(单位)填报项目基础信息、项目支出预算绩效

目标申报表(见附件123),新增项目(政策)按照《银川市财政项目事前预算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银财发〔202133号)的要求,对财政预算资金5000万元以上的基建投资项目和1000万元以上拟新出台的其他重大政策和项目提交《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参考模板见附件4),随同一上预算向财政局进行申报。

2.财政局绩效监督会计科委托第三方机构指导单位编制项目绩效指标,初审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各支出业务科室在预算管理系统中从相关性、可行性、完整性、适当性等四个方面对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复核,并提出项目是否纳入财政项目库及资金安排意见。需退回修改的,由第三方机构协助部门进行修改。

3.新增项目(政策)开展事前评估。部门(单位)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或成立专家组对项目的必要性、投入经济性、可行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的有效性、筹资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论证。专家组应有五名以上专家组成,专家可以外聘,也可以是本部门(单位)有关管理人员共同组成。专家组至少含一名正高级职称或正处级的专家、两名副高级职称或副处级的专家。

4.审核重点

1)审核立项依据、项目标准、资金测算、项目必要性、实施可行性等。即是否有充分的立项依据;是否有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是否有具体的资金测算方案和项目标准等。

2)审核项目支出实施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实施期预算绩效目标即项目实施期内整体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即申报项目预算当年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要注明项目安排的资金量、项目建设内容、预期达到的效果和效益等。经常性项目和一次性项目的实施期绩效目标与年度绩效目标相同。

3)审核项目支出实施期绩效指标和年度绩效指标。预算一上环节重点审核项目三级绩效指标,即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等设置是否全面合理。预算二上环节重点审核项目三级绩效指标和指标值。经常性项目和一次性项目的实施期绩效指标与年度绩效指标相同,重点指标审核要求见附件5

4)审核《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新增项目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部门将评估报告上传至项目申报的附件内。如委托第三方机构或聘请专家,评估报告要有第三方机构盖章或专家签字。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出具的建设工程类项目评审报告可作为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的依据。

5)分级次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要将银川市本级预算和辖区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分别填写。

上述内容如有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即退回部门限期整改后再上报,审核通过后方可纳入财政项目库,进入下一阶段预算编制环节。

(二)预算二上环节

1.各部门(单位)将一上环节审核确认后的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根据一下预算控制数进行修改完善后随同二上预算向财政局进行申报。期间,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并协助部门进行修改

2.由财政局财政各支出业务科室在预算管理系统中进行审核。需退回修改的,由第三方机构协助部门进行修改

3.预算二上环节重点审核项目三级绩效指标和指标值。经常性项目和一次性项目的实施期绩效指标与年度绩效指标相同。

二、重点项目确认

1.各部门在预算二上环节时,推荐2023年度重点项目,填报银川市本级2023年度重点项目情况表(见附件6),由财政局支出业务科室审定。

2.财政局预算科将确定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随市本级2023年度预算草案一并上报市人民代表大会。

3.重点项目推荐,原则上优先选择2023年度能实施完毕的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任务和民生政策项目。2023年度能实施完毕的新增项目(政策)必须确认为重点项目。

4.被确定的重点项目在预算执行年度结束后,根据项目执行情况适时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随同年度决算向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一)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批复与公开

按照谁批复预算,谁批复目标的原则,财政局财政各支出业务科室在批复年度部门预算时,要将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一并批复。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由各部门(单位)在地方综合预算管理系统填报数据中提取。各部门(单位)要在财政局批复预算绩效目标之日起二十日内,主动将所有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单位门户网站同时公开(涉密信息除外)。

(二)预算绩效目标下达与监控

财政局财政各支出业务科室在下达年度部门预算资金时,要同步下达所有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及指标,下达的绩效目标及指标要与年初批复内容保持一致。分期分批下达资金的绩效目标及指标值的总和,须与年初绩效总体目标及指标一致。年度执行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要按照程序同步调整绩效目标后再下达资金。

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专项资金预算执行中的绩效运行监控,在年中开展绩效监控工作,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预算绩效目标自评与公开

预算执行结束后,市本级各部门(单位)要对所有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并公开。各部门(单位)于次年部门决算工作结束前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在部门决算批复之日起二十日内,主动将所有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单位门户网站同时公开(涉密信息除外)。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实施。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科学编制绩效目标指标。财政部门要加强绩效目标审核,重点监控存量支出政策和支出项目,严格根据审核结果安排预算,切实削减低效无效支出。

(二)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部门与项目单位的责任,将绩效关口前移,建立健全内部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工作机制和管理流程,健全绩效指标体系,建立激励机制,硬化绩效管理应用约束。

(三)沟通协调,密切配合。财政部门和各部门之间、财政部门内部相关科室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遇到问题及时沟通,共同研究解决。同时,要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的分析,及时总结经验,为下一步工作推进积累经验。、

附件:1.银川市本级部门项目支出实施期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2.银川市本级部门项目支出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3.银川市对辖区专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表

      4.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模板)

      5.重点指标审核要求

..   6.银川市本级2023年度重点项目情况表



                                              银川市财政局

                                              2022810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李媛,0951-688883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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