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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0/2020-00033 发布日期:2020-01-17
发布机构: 银川市财政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财政局
名 称:关于2019年银川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银川市及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2019年银川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银川市及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1月6日在银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银川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9年银川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银川市及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9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和市第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实现了全市财政平稳有序运行,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全口径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375.05亿元(含宁东)。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2.6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0%,同口径增长7.5%;自治区转移支付174.76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375.0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2.07亿元,同比下降3.1%;上解自治区7.70亿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177.7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亿元,为年初预算的78.3%,同口径增长2.3%;上级补助收入88.46亿元。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177.78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51亿元,同比下降11.2%;补助下级39.86亿元。

3.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4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和上年持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55亿元,同比增长8.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全口径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130.13亿元(含宁东)。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61.1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3%;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43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30.13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105.24亿元;专项债务还本17.00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预计完成85.3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5.7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2%,同比增长1.7%;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7.51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85.3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54.33亿元,同比增长65.6%;专项债务转贷支出21.43亿元。

3.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09亿元,同比增长167.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90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市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6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62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32.3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144.70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75.72亿元。

上述预算收支情况为预计全年数,最终执行结果待决算完成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9年预算执行中,因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及政策等因素,市本级预算收支发生变化。经人大常委会批准,一是调整新增债券当年资金17.5亿元及历年结余1.12亿元,重点用于道路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二是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89.38亿元调减为70亿元。其中,调减税收收入预算8亿元;调减非税收入预算11.38亿元。相应调减市本级支出预算48.4亿元,调增市本级支出29.02亿元。三是调减社保基金预算20.64亿元。

二、2019年落实市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一)围绕稳中求进、持续发展,财政收支平稳健康运行。着力实施减税降费。进一步推进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等优惠政策,预计全年全口径减免税费89.09亿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活力。着力加强税费征管。依法加强税收征管,提高收入研判、预测的精准性。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盘活闲置国有资产11.36亿元,保障各项收入平稳有序入库。着力强化节支措施。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2019年一般性支出压减20%,“三公”经费压减30%。出台《财政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加大资金统筹力度,重点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项目支出。

(二)围绕创新驱动、产业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深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安排8.35亿元,重点支持石墨烯、新松机器人等项目建设,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高端智能制造业发展,培育发展十大产业,构建“互联网+”新产业新业态,加快隆基硅、共享装备等智能工厂建设,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模式。投入民营企业纾困基金0.5亿元,为民营企业“植髓造血”;注入4.5亿元设立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母基金,增强产业引入优势和投入力度。统筹资金3亿元,加快都市圈建设投资基金运营,推动区域城乡一体化协同发展。大力支持科技创新战略。安排资金3.6亿元,支持清华大学-银川水联网数字治水联合研究院建设。加大财政对R&D投入,预计全社会R&D投入强度达到1.7%,领跑全区。

(三)围绕民生改善、共享发展,社会保障水平继续加强。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大财政民生投入。预计全年民生支出90.6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70%。打赢脱贫攻坚硬仗。支出1.1亿元,重点保障兴庆区月牙湖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深化闽宁对口扶贫协作,持续推进贫困村提升、产业扶贫提质等工程,确保实现全年脱贫目标。提高社会医疗水平。支出10.52亿元,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支持大数据共享平台、多级综合远程诊疗体系等重点项目。加快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水平再上台阶。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支出7.41亿元,强化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支持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稳步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月增发170.43元和201元。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上解自治区15.43亿元。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推动惠民事业发展。支出9.18亿元,落实“首都带首府”战略决策,力促北师大银川学校幼儿园、小学建成投用,加快推进“互联网+教育”行动计划,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支出2.48亿元,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力办好银川智慧城市峰会、国际葡萄酒大赛等重大活动。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支出1.27亿元,推动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发展。支出6.61亿元,大力支持整改创建文明城市、无毒示范城市、食品安全城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城市等重点工作。安排622万元,完成冷冻猪肉、粮食和食用植物油等储备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围绕生态治理、城乡发展,人居环境品质不断提升。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出3.92亿元,支持第一再生水厂、清污分流等项目建设,确保黄河水质达标排放;着力推进“治煤、治气”等工作,重点整治“散乱污”企业193家;强化重点区域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完成主佛沟、大口子沟矿区等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出5.72亿元,聚焦粮食、蔬菜等绿色农业,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促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资金38.83亿元,积极推进“三区四园”、中北部城区综合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大东热西送、西线供水、“疏堵提畅”等工程的建设力度,完成凤凰南街、沈阳路快速通道等22项道路建设,全力推动我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开工建设。

(五)围绕防范风险、平稳发展,政府债务风险有效管控。强化债券资金争取力度。全市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95.58亿元,其中:市本级争取27.62亿元,切实减轻财政资金支出压力。强化政府债务化解措施。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市本级全年化解政府债务47.84亿元,其中:清偿民营企业欠款10.92亿元,偿还到期债务本息27.65亿元,清理压缩暂付款9.27亿元。强化政府债务监督管理。出台《银川市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应急处置预案》,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加强辖区债务动态监控,重点监管被风险预警的市(县)区。聘请专业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加强债券资金支出管理。

(六)围绕深化改革、财政发展,依法理财水平持续提高。推进财政事权改革。制定《银川市与辖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完善收入划分、转移支付管理等配套制度,逐步形成依法规范、权责匹配的分工体系。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深入贯彻落实《政府投资条例》,加强政府投资评审工作,全年评审项目212个审定56.53亿元,审减率14.20%。建立财政收支通报制度,预算执行进度持续加快。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成205个部门项目评价工作,涉及预算资金41亿元,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进资产管理改革。印发《银川市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性文件;核查国有土地房屋及经营性资产8处;清理移交闲置、可经营性资产103处,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们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努力增收节支,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各项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矛盾和困难,主要表现在:面对经济下行的压力,涵养财源动力不足,财政收入增长缓慢;财政预算紧平衡日益凸显,刚性支出持续加大,收支矛盾依旧突出;预算编制执行、预算绩效、政府债务等财政管理水平亟需进一步提高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我们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还要为“十四五”规划发展打好基础,做好财政工作至关重要。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财政减收增支因素较多。一方面,实体经济运行仍较困难,传统产业持续增收难度放大,新兴产业尚未形成经济增长点,2020年财政收入增收形势依然严峻。另一方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对资金保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支出刚性继续增强。

综合分析,2020年我市财政工作及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决策部署,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六稳”工作要求,以“一高三化”为目标,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以“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做好表率”的首府意识、首府责任、首府标准和首府担当,加快建设“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美丽新银川,为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20年预算编制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将“预算紧平衡”作为一种新常态,按照“保重点、控一般、促统筹、防风险”的要求编制全年预算。收入预算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编制,考虑影响收入增减的各项因素,确保与经济增长预期目标和辖区收入增长目标相衔接。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同比增长3%,同时,进一步提高收入质量,力争税收占比达到70%。支出预算按照“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有保有压,优先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等刚性支出方面,继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开支,坚决取消低效无效支出,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和财政可持续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草案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232.70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38.24亿元,同比增长3%;自治区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9.60亿元。据此,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232.70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0.15亿元;上解自治区支出1.24亿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121.8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1.10亿元,同比增长1.6%;自治区转移性补助收入49.48亿元。据此,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121.8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60亿元;上解自治区支出0.70亿元。

3.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17.1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5.4亿元,同比增长10.0%。据此,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7.1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53亿元,同比下降4.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10.40亿元。据此,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110.40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71.38亿元。据此,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1.38亿元。

3.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14亿元,上年结余0.39亿元。据此,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53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按照有关规定,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0.5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59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81.49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74.56亿元。滚存结余82.65亿元。

(五)市本级重大支出政策及预算安排。2020年市本级可用于统筹安排的总财力为174.39亿元。据此,按照“轻重缓急”的思路综合考虑,统筹安排。一是足额保障基本支出。安排27.77亿元,优先保障人员工资发放和党政机关正常运转,重点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社会保障缴费支出等基本支出需要。二是全面落实民生政策。安排26.01亿元,加大对医疗卫生事业、社会保障、教育、文化事业等各项民生资金投入,确保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三是坚决打赢攻坚战役。安排70.15亿元,其中,安排1.3亿元,加大支持精准脱贫力度,重点支持月牙湖集中连片扶贫,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安排5.67亿元,支持污水处理、生态造林,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安排63.18亿元用于化解政府债务,重点支持政府购买服务、棚户区改造及清理工程欠款等按期偿还债务资金,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四是大力促进经济发展。安排6.34亿元,重点支持石墨烯、单晶硅等新材料产业项目发展,增强产业竞争力;鼓励科技创新,推动工业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大力推动互联网数字经济发展,支持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五是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安排22.60亿元,重点支持亲水大街高架快速通道、“东热西送”、西线供水、东郊生态园、南郊植物园、北郊湿地园、西郊森林园、动物园及苏银产业园等项目建设,保障融媒大厦、青少年宫、职工文化活动中心等项目建设。是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安排预算11.25亿元,其中,安排3.25亿元重点用于公安保障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经费;安排5亿元用于保障国有土地征地拆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安排预备费3亿元用于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不可预见事项。

四、共克时艰,砥砺奋进,奋力完成2020年财政各项任务

2020年,财政部门将加力提效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扎实做好各项财政管理改革工作,努力实现全年预算预期目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和保障。

(一)突出抓好财源建设,力促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政策的导向作用,精准施策促进经济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继续扶持石墨烯、单晶硅、蓝宝石等新材料产业项目,推动以轴承小镇为引领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加快新兴产业发展。抢抓全国5G试点城市机遇,支持建设智慧城市运营体系,推动互联网数字经济发展。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降低实体经济成本。

(二)突出抓好财政收支,增强财政统筹兼顾能力。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形势,加强财政收入研判分析,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控预算追加事项。坚持厉行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全面清理结余结转资金,集中财力保障中央、自治区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重点支出。

(三)突出抓好资金筹集,保障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创新思路准确研判中央和自治区政策形势,积极主动争项目争资金。运用地方政府债券工具,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券,保障合理融资需求。探索合法合规的融资新渠道,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民生事业等领域。加大土地收储和出让力度,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四)突出抓好民生保障,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发挥政府作用保基本,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为原则,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优先保障贫困村资金需求。支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补齐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深化与北京医疗卫生机构合作,保障市中医院迁建、妇幼保健院产科大楼等项目建设。支持教育文化事业发展,推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改造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促进农村教育均衡发展。推动文化惠民活动,构建覆盖城乡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体系,丰富市民文化体育生活。

(五)突出抓好风险防控,确保财政运行安全稳健。严格执行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规定,加强政府债务动态监控,妥善处置政府债务存量和存量隐性债务,做好政府隐性债务化解以及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事前干预和应急处置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底线。加强征拆资金预算管理,盘活沉淀资金。加强库款管理,全面清理暂付款,降低财政支付风险。

(六)突出抓好财政改革,推进财政管理科学规范。统筹推进市与辖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逐步开展市与辖区教育、生态、环保、科技等领域划分改革工作。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预决算信息公开质量,打造阳光财政、透明财政。

各位代表,2020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区、市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监督,虚心听取人民政协意见建议,关切社会民生,扎实工作,锐意进取,确保全年财政收支预算及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完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提供坚实保障!




附件

名词解释


全市:是指银川市本级、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和宁东管委会。市级是指银川市本级、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市本级是指银川市政府本级。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

税收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特定标准,强制、无偿地取得公共收入的一种形式。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收收入。

非税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除税收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包括:专项收入(包括排污费收入、水资源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广告收入等)、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国家对集中的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支出。

全口径预算:是指中央或地方政府对全部收支实行统一、完整、全面、规范的预算管理。按照预算级次即指在本地区产生的各县(市)区级的总和。

预算总收入:是指地方财政预算内安排的总财力(不含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政府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返还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上解收入和调入资金等。地方财政总收入再加上政府性基金收入(含缴库社会保险基金),即为同口径财政总收入。

预算总支出:是指地方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各项支出总和(不含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政府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专项上解支出、补助支出等。

上级转移支付:是指上级对下级的一种补助,目的是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目前转移支付主要由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构成。  

上年结余:是指在各级总预算年终决算时,总收入大于总支出而出现的收支差额。其内容包括:(1)本年度支出中因上级下达专项指标较晚等原因,需结转下年度按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继续使用的部分;(2)根据建设规划和施工进度需要跨年度进行安排的建设项目资金;(3)该年度由于增收节支而形成的净结余或因特定原因形成收不抵支产生的赤字。

同比增长:是指和上一时期、上一年度或历史相比的增长。同比增长率=(本期数-同期数)/同期数*100%.

同口径增长:是指在本次的统计方法与上一次完全相同情况下的增长比率。

预算调整:是指根据预算法规定,对于年度财政体制调整等因素给预算收入带来的变化,对收入预算进行调整,并将调整情况上报人大批准。与调整预算的区别在于预算总量保持不变。

调整预算:是指经人大批准的地方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与预算调整的区别在于预算总量发生变化。

变动预算数:是指在年初预算数的基础上,增加转移支付、本年超短收安排、债券转贷收入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以及科目调剂安排之后的预算数。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政府债务:是指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以政府的名义向国内外或境内外承借或担保的,负有直接或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

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具体分为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再融资债券是指由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用于偿还即将到期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新增债券是指由地方政府发行用于新增建设项目的债券。

部门预算:是指政府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人大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

预算草案:是指未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年度收支计划,通常指未经人大批准的某一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收支计划。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人民政府的指示和上级政府及财政部门的部署,具体布置本级各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编制预算草案,并负责审核、汇总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预算草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财政部门审核。

决算:是指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编制的经法定程序审查和批准的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结果。它反映和总结预算执行情况和结果,是社会经济活动在财政上的综合反映,是预算管理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决算草案由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时间编制。

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包括应缴利润、股利股息收入、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其他国有资本收益等。

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一级政府财政预算(包括收入和支出)为对象,以政府财政预算在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总体产出和结果为内容,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以促进政府透明、责任、高效履职为目的所开展的绩效管理活动。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原来由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社会治理结构,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指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是处理好政府间财政关系最重要的制度安排。建立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就是要根据各级政府“谁该干什么事”决定“谁掏钱”,再通过收入划分、转移支付,让“钱”与“事”相匹配,让办事与花钱、权力与责任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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