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 640100-101/2017-6199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7-11-29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17-11-29 |
名 称: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各处(局、办)、中心: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7〕116号)文件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现就做好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何建勃
副组长:黄 瑾 张 皓 曹福军 刘炳炳 马 鹏
武绍洲 张学琴
成 员:马豫宁 郭 玮 李 颖 张丽静 孙学萍
胡林福 李 鹏 郭红霞 邹吉鹏 张 革
汪小华 吕晓平 郭 玲 麻建平 任永健
王锡勇
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设综合处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马豫宁同志具体负责,马娟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各相关科室工作责任分工
综合处(办公室):管理好年度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概况信息栏目(机构职能、领导分工)、部门文件栏目。及时发布我委公开的文件、应急管理栏目(方案)、重点工作栏目、重要会议栏目(指市一级重大会议)、议案建设提案办理栏目、财政资金栏目(财政决算及三公经费、专项经费)、人事信息栏目(人事任免、公选公招)。
经济综合科:管理好规划计划栏目。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构、新经济发展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引导社会各方正确认识经济形势。(向办公室定时提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分别在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由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提供发布。
体改法规监察室:管理好政策法规栏目、政策解读栏目。对市政府出台的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原则上都要开展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各处(局、办)中心要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各科室在出台政策类文件由体改法规科审核后主动与办公室联系发布规范性文件解读。
固定资产投资科:管理好重大项目栏目(年度计划、项目审批信息、项目简介、项目进展情况。项目进展情况每月17日按时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栏目,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审批、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推进、指导、协调、监督PPP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编制本级政府PPP项目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信用办: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信用宁夏”、“信用银川”等各类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发布质量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的公开力度。加大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公开违法广告监测信息,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等。处罚结果在做出处罚7个工作日内纳入银川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信用银川”网站公示。
工业交通能源科: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健全去产能、淘汰落后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情况。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相关信息,并将相关信息报送至市发改委在“信用宁夏”“信用银川”同步发布。督促指导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做好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
服务业发展规划(高新技术)科: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围绕推进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做好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要采取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有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舆情反应,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
价格监督检查局:管理好双随机一公开栏目。要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公示检查情况的处理意见、结果公示。
收费管理科:管理好减税降费栏目(相关政策、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听证会通知、过程、结果。公开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政策,并密切关注企业对政策调整的反映,及时回应关切。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的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
价格管理科: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听证会通知、过程、结果。配合做好国家、自治区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督促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指导区域内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
价格监测中心:及时做好价格监测应急预警工作,每天公布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
三、要求
今年以来区、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效能考核体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年度绩效考核中占4分。各处(局、办)中心负责人是本科室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工作责任分工,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督查的方式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及时通报工作落实情况。对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行为,依据《银川市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试行)》和《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试行)实施细则》予以问责。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委内年终绩效考核之中,凡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受到区市政府点名通报的,其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