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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1/2018-2340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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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8-05-17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18-05-17 |
名 称: | 关于鸿丰大厦地下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 |
宁夏润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鸿丰大厦地上、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的申请》(宁润物发[2018]1号)收悉。参照银川地区地下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水平,经研究,现就你单位在银川市交警支队备案编号:843号,地下负一层泊位数142个的鸿丰大厦地下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停车场收费标准
1、车辆停车时间计时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免费停放,实际停放时间超过免费停放时间的,免费停放时间计入停车计费时间。
2、实行累计计时收费。中小型车辆停车时间2小时以内(含2小时),每小时2元/辆·次,2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1元,以此类推。计时不足1小时的按照1小时计算。
3、每天(24小时)最高收费15元/辆·次,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
4、包月及长期停放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灾抢险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等免收停车费。
三、你公司要加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停车场显著位置设置统一标价牌,标明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计费办法、收费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本批复自下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为一年。到期前一个月,你公司应填报《停车服务定价成本监审表》,申请制定正式收费标准。
附件:鸿丰大厦地下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
银川市物价局
2018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