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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1/2018-4464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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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8-07-30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18-07-30 |
名 称: | 关于认真做好PPP项目库规范核查迎检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发改(经发)局、各有关部门: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PPP项目库规范核查的通知》(宁发改投资【2018】361号)和《关于对有关市县区PPP项目库规范核查工作开展抽查的通知》(宁发改投资【2018】451)号文件安排,自治区发改委将于8月9日对银川市及所辖县区的PPP项目库规范核查工作进行抽查。为做好迎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核查范围
(一)截至2018年5月31日,经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同意已纳入PPP项目库的项目。
(二)《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印发后,按照PPP模式实施但尚未纳入PPP项目库的项目,要补充入库并纳入规范核查范围。
二、抽查内容
(一)银川市及所辖县区国家重大项目库账号下现有PPP项目总体情况;各PPP项目中的信息内容的核查和整改情况。包括:
1、自纳入PPP项目库之日起一年内,仅填写项目基本信息、无任何实质进展的项目,入库进行核对标注。
2、合同签订并生效之前,经实施机构或政府相关部门书面确认不再采用PPP模式的项目,以及合同签订并生效之后,依法依规解除合同,不再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入库进行核对标注。
3、采用PPP模式且继续实施的项目,根据项目实施进度,重点核查是否符合投资管理程序和PPP项目管理规定。主要包括:
1)项目决策论证情况。是否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等文件要求,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更,或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发生较大变化的,是否按照规定履行有关手续。PPP打捆项目,要严格审核把关,逐一核查各项目的投资管理程序履行情况。
2)PPP模式决策论证情况。是否纳入PPP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年度政府投资计划、三年滚动政府投资计划等。是否按照《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工作导则》(发改投资〔2016〕2231号)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审查实施方案,并获得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
3)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制度执行情况。2017年6月25日之后仍在办理审批、核准、备案及其他手续的项目,是否按照《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2017年第3号令)、《关于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制度加强项目代码管理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18〕817号)等文件要求,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领取项目代码,在PPP项目库填写项目代码并进行验证。
4)社会资本方遴选情况。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采取公开招标等竞争性方式,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具有相应投资能力、管理经验、专业水平、融资实力以及信用状况良好的社会资本方。未采用公开招标的,是否依法依规经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在遴选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及评标标准设定等方面,是否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或与项目实施无关的要求或条件,排斥、限制或歧视民间资本和外商投资。
5)资本金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按照《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1996〕35号)、《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
6)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是否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和发改投资〔2016〕2231号等文件要求,公开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并经政府审核同意。合同文本是否与经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核准文件、备案文件)、经审查的PPP项目实施方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谈判成果确定的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回报机制、价格或收费的确定和调整机制、产出要求等内容保持一致。
不符合规范核查要求的项目,要按照投资管理程序和PPP项目管理规定,抓紧整改,整改到位后仍然保留在PPP项目库中。其中,不符合规范核查要求且无法整改到位的项目和明确违反国家相关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的项目,入库进行标注。
(二)银川市及所辖县区2015-2017年自治区预算内统筹投资PPP引导资金、中央预算内PPP前期工作费的使用情况,统筹投资收回、中央预算内投资调整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
三、抽查方式
主要以现场查看国家重大项目库客户端、查看有关PPP项目资料、现场查看项目进展情况等方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发改(经发)局、各有关项目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提前对本辖区、本部门列入国家重大项目库的PPP项目录入信息进一步核实校对,准备好PPP项目核查资料,积极配合抽查。
(二)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工作安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由各辖区、各部门逐项核查PPP入库项目信息和相关材料,并将规范核查报告(规范核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1.规范核查工作开展情况;2.规范核查项目情况(请填写附件),包括开展规范核查后项目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重点推进的项目、暂不能纳入项目库的项目等情况;3.规范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4.进一步完善PPP项目库管理的建议)以及规范核查项目情况汇总表,以正式文件经本辖区、本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银川市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科。电子版本发送至公共邮箱:ycfgtz@126.com。
(三)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迎检期间食宿交通费用由检查组自理,被抽查单位不提供食宿,不安排超规格接待。
附件:银川市PPP项目库规范核查情况汇总表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