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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1/2019-0004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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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9-05-16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19-05-16 |
名 称: | 关于转发《关于对家政服务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等有关文件的通知 |
银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家政服务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277号)以及《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342号)转发你们,请市商务局、民政局分别建立健全家政服务领域和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认定制度,及时提出黑名单并推送到银川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请各单位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加快梳理家政服务和婚姻登记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及时通过银川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反馈惩戒案例。
附件:1.《关于对家政服务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2. 《关于对婚姻登记严重失信当事人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银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