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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1/2019-0007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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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9-06-14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发改委 | 发布日期: | 2019-06-14 |
名 称: | 银川市发改委关于开展电力设备安全专项监管工作和2019年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
各县(市)区发改(经发)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苏银产业园经发局,国网银川供电公司、各发电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设备安全管理,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促进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开展电力设备安全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9年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指导辖区纳入专项监管范围的电力企业深入开展自查,全面梳理近三年来(2016-2018年)电力设备故障情况,分析原因,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于7月8日前将故障分析及自查整改情况形成报告,报送至我委。
2、请各电力企业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并确定1名活动联络员(见附件),于6月27日(星期四)前将活动开展情况及联络人报送我委。
联系人:李鹏 张龙 6889373
邮 箱:nxycfgw@163.com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