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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01/2020-0001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0-02-25
责任部门: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0-02-25
名 称: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项目建设的通知
『图文解读』 图解: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项目建设的通知

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项目建设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坚决落实应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项目建设的通知》和中共银川市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指导企业有序安排复工复产的通知》(〔202043号)文件要求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有序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简化程序,切实保障疫情防控相关项目建设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区市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一是建立“绿色通道”。对于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和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确需招标项目,按照“谁招标谁负责”的原则,由招标人按市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202043号文件精神,报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行业监督部门同意后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绿色通道”,优先提供预约场地、专家抽取等服务,全力支持和保障招投标活动及时有序进行。二是简化审批程序、特事特办。对于疫情防控急需的应急医疗设施、隔离设施等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由业主单位及时提出申请,审批部门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在24小时内完成审批程序,履行审批程序后,可以不进行招标,由业主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

二、合理安排,做好非紧急项目服务保障

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发展改革和行政监督部门认真梳理项目,合理有序安排项目招投标活动。对于非紧急招标项目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紧急程度和市场主体需求,动态统筹安排开标时间,实现招投标活动错峰、有序进行,已经挂网的可由招标人通过发布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等适当方式酌情暂停或延期开标,有效减少开评标人员聚集。在暂停或延期期间,一律通过电话网络等不见面方式开展业务咨询,指导招标人通过发布变更公告等法定方式发布相关信息,确保项目办理不断档。

对在疫情期间需要重新启动招标、组织开评标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会同审批服务管理局(市民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招标人的申请和项目的重要性、紧迫性,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进行研究决定,并针对招标文件修改、开评标组织等环节制定“一项目一方案”后方可实施。重新启动招标的项目应合理确定投标截止时间,保障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取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外另行携带原件资料备查的要求;对需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允许采用邮寄投标文件模式,并增加投标文件邮寄在途时间不少于 5个工作日。

三、积极创新,优化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服务举措

(一)推行“不见面、网上办”。

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不见面、网上办”原则,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精简办事环节,取消招标文件事前备案、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合同备案、投标报名审核等环节,招标文件审核等事项应通过网络、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推行“文件电子化、标书在线传、保证金线上缴、开标不见面、专家在线评、交易结果网上查”的“不见面”交易模式,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交易成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项目进场登记、公告公示发布、场地预约、档案移交、交易证明书办理等一律通过网络、电话预约、邮寄等方式办理。

(二)推行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积极与自治区相关部门沟通,全面推广电子招投标,实现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异议澄清补正、文件归档等全流程电子化,扭转电子和纸质招投标双轨并行的局面。取消报名限制,招标文件下载、答疑、解密、唱标全部网上进行。推行工程电子投标保函,在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银行保函的基础上,推进保险保函和担保保函。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配合自治区相关厅局,加快完善电子交易系统远程异地评标功能,积极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实现区内异地评审、全程可视留痕、专家资源联通共享。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项目100%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水利、交通、公路项目不低于80%实现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手段开展交易。

(三)规范招标投标收费行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图纸、清单及控制价可公开部分)要同时发布,相关电子文档免费供投标人下载使用,严禁巧立名目收取费用。

(四)创新专家库专家抽取方式。疫情防控期间,专家随机抽取原则上不再采取现场抽取方式,招标人可通过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提前告知中心评委的组成,通过系统随机抽取。因随机抽取方式难以组建评委会的,招标人可依法自行确定评标专家。疫情防控期间,对与来自疫情较重地区有密切接触、与疑似病例或确认病例有密切接触、有不适症状的评标专家,实行“回避”制度。

四、细化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进场交易服务保障

(一)建立登记问询制度。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建立疫情防控期间招投标工作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周密考虑招投标工作中防控环节,要逐一准确登记参与开评标活动人员的基本信息,测量、记录个人体温,并询问近14天内的旅行史。为了减少人员聚集,原则上进场单位各派1名人员到场

(二)严格标场所每日(2次)通风、消毒制度。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做好开标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场地使用前后都应当进行消毒,引导参与开标活动人员进入相应区域开展工作。

(三)加强个人防护工作。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部消毒完成身份信息登记、体温测试、签订告知承诺,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交流或接触,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个人防护

五、加强行业行政监督,推行行政监督电子化

(一)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在疫情防控期间,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对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不乱、监管不断。确保对所有投标人公平公正,疫情防控期间,异议、投诉调整为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受理。要保证异议、投诉渠道畅通,不得借疫情防控之名实施排斥限制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推行行政监督电子化。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积极适应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的新形势,积极与自治区对口部门对接,加快推进行政监督方式手段的电子化、智慧化依托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实现对电子招投标交易全程监管。

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敢于担当负责,积极履职作为,加快提升招投标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质量和水平。在实践中的典型经验做法、遇到的困难问题、意见建议,请及时与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沟通联系。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6888637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5556026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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