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 640100-101/2020-0021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0-07-06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20-07-06 |
名 称: | 关于做好2021年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发改(经发)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苏银产业园、中关村双创园、军民融合产业园管委会: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工作的通知》(宁发改高技〔2020〕43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银川市2021年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申报工作。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专项支持的重点领域、申报要求,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报单位需通过项目辖区发改(经发)部门进行申报,经辖区发改(经发)部门审核后,于2020年8月3日(星期一)前,将项目申报请示、《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2021年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附件资料(一式三份)报银川市发改委产业发展科(行政中心西辅楼331),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联系人:王兴刚 肖源源 6889373
电子邮箱:nxycfgw@163.com
附件:1.《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工作的通知》(宁发改高技〔2020〕438号)
2.2021年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申报汇总表
银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6日
附件: